车险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不划算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1-01-06 09:32:15
导读:
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不划算。根据《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在出险车辆定损时,保险公司会严格按照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 超额投保 与不足额投保相反,有的人手中明明是一辆低档车,市场新购买价低于8万元,却偏偏自作主张要超额投保,非把保额定在18万元,错误地认为多花点钱就可以在车辆出事时“高额索赔”,实
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不划算。根据《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在出险车辆定损时,保险公司会严格按照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
超额投保
与不足额投保相反,有的人手中明明是一辆低档车,市场新购买价低于8万元,却偏偏自作主张要超额投保,非把保额定在18万元,错误地认为多花点钱就可以在车辆出事时“高额索赔”,实际上这是一厢情愿。保险条款规定,在给出险车辆定损时必须严格按照汽车出险时的实际损失确定。换句话说,你这辆车价值只有8万元,最高赔付也只能8万元,不能违背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
重复投保
有的人误以为汽车保险如同人寿保险一样多保几份能多得到赔款,这种观点显然错了。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财产,保险金额准确科学,入保财产的价值多少就是多少,没有随意增减的余地。不妨举例说明,一辆进口轿车价值40万元,你已在一家保险公司足额投保了40万元的保险金额,那么这辆车即使出现全部损失,最高赔付也不能超过40万元。一张保险单承担的风险责任就能够满足入保车辆的损失补偿;即使你在另一家保险公司同时多投保一份保险也没有实际意义。
而保险专家也提醒说,《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车主多买几份保险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此外,在出险车辆定损时,保险公司严格按照出险车辆的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如果车辆的实际价值只有10万元,保险公司的最高赔付也就不会超过10万元,“超额投保”并不能得到额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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