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率或不再“一刀切”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险部总经理方仲文透露,车险费率即将有新调整,费率不再实行“一刀切”,未来将要与汽车安全品质和零部件价格挂钩,“车型费率新政即将出台。”若费率真与车型相挂勾,这将成为继今年7月1日以来,出现的第二次保险费率上调机会。
记者就此分别向广东省保监局以及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求证时,其负责人称,目前暂未收到正式通知,但不排除年内再调车险费率的可能。
人保车险部总经理方仲文之所以抛出再次上调费率的观点,基于两个原因:第一,他认为,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年年递增,车险市场的转型和升级已开始,汽车安全性对车险的影响更加凸显,但现行的车险费率没有考虑到汽车的安全状况,有必要进行调整,将汽车的安全品质和零部件价格作为考量因素调整车险费率。第二,方仲文还感叹“人保的交强险是亏的”。据他介绍,交强险近年来的覆盖和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展开业务的三年半时间,年投保车辆从最初的2006年的2521万上升到2009年的8502万辆,合计204亿辆次。与此同时,交强险赔付率却逐渐攀升,从2008年的68.6%上升至2009年的78%,直接导致PICC三年累计亏损8.5亿,其中2009年亏损竟达29亿。
在方仲文看来,交强险的亏损,是由于没有考虑汽车安全状况而实行的“大锅饭”政策,因此其表示:“车型费率新政即将出台。”
其实,在此之前,交强险费率已经有过一次较大调整,当时调整把交强险与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实行浮动费率制,上下最高浮动比例达30%。
在全国各地还在为交强险费率是否上调而犹豫时,浙江省已率先投入实施行动。日前,浙江省保监局、宁波保监局、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在浙江在线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准备实施的《浙江省机动车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该省计划将交强险费率与醉驾等交通违法事件相挂钩,若有醉驾,车辆第二年的交强险利率最高上浮至300%,若不违规,可第二年费率下降10%。该省将于9月28日在杭州召开意见听证会。
新办法一出,立即在车友之间炸开了锅,一时之间对文件中的各条款议论纷纷。交强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条款中哪些细节有待改进等展开了激烈争论。
在各方的争论中,有支持方力挺新规,其认为“交通违法交强险上浮”新举值得期待。近几年来,在全国各地相继发生醉驾和酒驾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每一起都令人心酸。最近立法部门已在考量拟将醉驾直接入罪。实行交强险酒驾挂钩制度,则是利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惩处酒驾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
但持负面意见的则认为,“这种上浮交强险的方法无疑是变相盈利”“此试行办法的严谨性有待商榷。”
交通部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张柱庭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就表示,通过奖优惩劣,以经济手段解决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的思路是正确的,但需要注意制定法规的科学性问题,其认为酒驾与交强险费率挂钩值得商榷。
广东不排除提升费率的可能性
外地实施的情况在广东是否将开展?记者就此向负责费率调整的主管单广东省保监局有关负责人求证时,该负责人称,目前在广东的各大分公司交强险基本处于平本状态,不盈不亏,但是其认为,现行的交强险费率的确没有考虑到各车型使用状况而引起很多保险公司在这方面风险难以掌控。特别是这几年,汽车保有量增大,一些车龄长的车型在很多安全性能方面都退化明显,从这一方面来看,根据车型使用状况而调整交强险费率是有可能的。
不过,其也称,直到目前为止,广东省方面还未收到国家相关部门的正式通知。
对于人保财产险总经理方仲文所指的即将出台的车型费率新规,不少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均认为这是行业的吹风行动,很可能车险费率将会进一步提高。
不过,对于或将再次上调的保险费率,消费者反响很大。他们不少人认为,7月1日的调整,将交通违规与车强险费率挂钩不太合理,因为大多数驾驶者都有违规记录,这是保险公司借机抬价。
针对财险公司交强险亏损的问题,保监会内部的看法普遍认为,财险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其经营管理的问题,不应归咎于交强险费率,产险公司业务结构不合理,过于依赖车险,同时基层机构为了追求绩效考核忽视了业务质量,而且违规情况比较严重,拉高了经营风险和成本。第一年推交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尚有盈利,第二年降费率后开始有亏损,并且不断扩大。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资源开发部主任徐长明表示:“交强险虽然亏了,但商业险部分也赚了。而且交强险负担了一定的社会责任,不宜提得太高,他们应该着眼于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降低经营成本。保险公司目前应该说还存在一定的垄断,可以引进国外大的保险公司,通过竞争提高自身风险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
交强险联系浮动标准
1、下浮标准。
(1)上一个保险年度无交通违法记录的,续保时费率由基准费率下浮10%;
(2)连续两个保险年度无交通违法记录的,续保时费率由基准费率下浮20%;
(3)连续三个(含三个)以上保险年度无交通违法记录的,续保时费率由基准费率下浮50%;
(4)上一个保险年度有交通违法记录,但不属于下述所列七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续保时不予浮动。
2、上浮标准。
(1)上一个保险年度内有下列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费率按下列表中所列标准实行累加上浮,最高不超过150%;
(2)连续两个保险年度有下列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最高不超过200%;
(3)连续三个(含三个)以上保险年度有下列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最高不超过300%。
联系浮动计算公式
交强险保费=基准费率×(1±与事故相关的费率浮动系数±与违法相关的费率浮动系数)举例:根据已调整的基准费率,原先1050元的私家小型轿车基准费率现在为950元。打个比方,如果买来才开了一年的私家轿车上一年度有一次闯红灯(对应10%),有一次50%超速(对应上浮50%),但没有发生有责事故(根据规定,第一年可下浮10%),那么它的计算方式就是这样的———950×(1-10%+10%+50%),结论是,第二年,你的交强险交纳费用是1425元,也就是说,你要为此多掏4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