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医责险,取得不错功效
医责险,一度被寄予厚望的制度却遭遇了市场冷遇。沃保网保险专家介绍,当前,全国开展“医责险”的城市,参保医院连一半都不到,实际效果与当初的期望值产生了较大落差。
现在,一种新型的参保模式在山西取得成功,在调解医患矛盾方面取得了令人较为满意的效果。沃保网保险专家说,该模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与医疗责任保险结合,遵循“保险公司保本微利、保险费率与条件动态调整”原则,依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
曾经有保险专家指出,我国长期以来缺少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组织,是导致医疗纠纷频出、医疗纠纷出现后难以调解的原因之一。在医疗鉴定过程中,医务人员既当“球员”又当“裁判员”,导致人们难以相信鉴定结果,所以即使是保险公司出面,也无法避免相互包庇的嫌疑。
新的医疗责任保险参与主体增加了政府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与专业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经纪人,医调委是独立的第三方组织,与医患双方无任何利益关系,站在中立的角度上,对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促成患者与医疗机构达成与解协议,最后由保险公司按照调解结果进行赔偿。
据沃保网保险专家介绍,山西省医疗责任保险业务从2009年开始运转已有一年多。截至2010年3月4日,全省共有100多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共实现保费1659万元。2009年全省共发生医疗责任保险案件232起,其中已结案件145起,保险赔付500万元,年度赔付率为47.63%,已决赔付率为32.88%。这其中有68起案件属于围堵医院、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但经过省医调委的调解后,医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已经结案的案件中,11起案件经省医调委调解后,放弃赔偿要求,实现零赔付的良好效果。据统计,2009年因医疗纠纷上访省厅的案件同比下降了72.7%。开展医疗责任保险以来,医疗纠纷平均调解天数由参保前的22天,变为参保后的6.5天。医疗纠纷调解后患方满意度为98.5%。
山西模式的成功实践,得到了国家卫生部、司法部的认可。2009年3月,司法部与卫生部召开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座谈会,正式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定位为我国医疗纠纷处理的推广机制,委托山西省医调委起草全国性指导意见。2010年1月8日,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筹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人民调解制度化解医疗纠纷。
作为山西省卫生厅与医调委选定的保险顾问,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对这一新型医疗责任保险体系进行规划与设计。江泰经纪卫生行业风险部总经理陈继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机制可以将医疗纠纷转移出医院,通过医学专家与法律专家的专业论断,使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成因、责任、损失的把握更加准确,医疗机构对纠纷产生的原因更加明了,患者对调解结果也更为认可。
山西模式得到了国内其他地区的认可。据从保险公司获悉,新疆、广东、甘肃、海南等省、自治区卫生厅已经与江泰经纪签署合作协议,委托江泰经纪负责或协助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援助机制与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全省(区)统保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四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完成保险招标工作, 五月新疆医责险统保项目正式启动,在全区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