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产品违规宣传被通报
对于银行来说,代理销售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可以讲是 “无本经营、零风险”的好买卖,不少银行都愿意在此销售途径上花工夫。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因在当地媒体刊登广告宣传某保险公司的产品时出现误导性词语,近日被广东保监局通报。
保险产品宣传违规
广东保监局称,经查,该局发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在今年六月十八日在当地媒体上刊登题为“民生银行储蓄型保险产品‘金玉满堂’”的宣传广告内存在将保险产品同银行定期存款产品进行比较,误用“民生银行储蓄型保险产品”、“保本型储蓄产品”、“本金”、“利息”、“利率”、“贷款后只需还息、无需还本、可以一直贷下去”等误导性质文字的违规行为。
对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国保监会与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其中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宣传材料应当按照保险条款全面、准确描述保险产品,要在醒目位置对经营主体、保险责任、退保费用、现金价值与费用扣除情况进行提示,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利益,不得承诺不确定收益或进行误导性演示,不得有虚假、欺瞒或不正当竞争的表述。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地宣传银行代理保险产品,不得进行误导或不实宣传”的有关规定,广东保监局决定对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下发监管函,要求该分行进行认真整改。
民生银行未正面回应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类似上述这种误导性的保险宣传,在市场上存在却不多见。银行为了吸引储户进柜台,卖国债卖基金或挂钩产品时,总要标榜卖的产品一定会比存款要好。保险产品本质功能是保险,消费者的习惯是买保险不一定到银行购买。所以就出现有些银行在介绍保险产品时不注意,或会把保险产品与其他理财类产品并论。
郝演苏表示,银行假使对贷款的控制或内部管理非常严格的话,必须要找到其他的利润增长点。在这种情况下,销售保险对银行来讲是零风险的生意,并且不同的产品的手续费也不一样,起码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十左右。银行做财务上的平衡,可能认为销售保险比其他业务更好。为了获得中间业务收入,有些银行只好作出这样的宣传姿态。
联合证券分析师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提到,不管是网点渠道还是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银行都远甚于保险。
对于广东保监局的上述通报,记者昨天联系上了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相关人士,但该人士未作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