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国竞技体育保险花样繁多
奥运会期间,保险业如何服务体育成为业界关注的话题。德国保险市场上提供的形形色色服务竞技体育行业的保险产品,成为探讨我国保险业界开发新型体育保险产品珍贵的它山之石。
体育作为一个巨大的产业,背后孕育着保险业的巨大商机。针对竞技体育与健身体育两大类别的保险产品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竞技体育是指以各种运动项目为内容,最大限度地挖掘、提高、发挥人类身心潜能,创造最佳运动成绩的体育形态。针对竞技体育的特点,德国保险市场开发的各类保险产品,门类齐全,承保范围大,许多险种让人耳目一新。
一、运动员伤残保险
运动员伤残保险是竞技体育保险中最基本的一种保险。由于竞技体育要求运动员以创造优异运动成绩、夺取比赛优胜为主要目标,对运动员的身体状况和年龄特征提出了特别的要求。一般而言,一个职业的运动员只有很短的运动生命,而且运动生命可能受到特定疾病或者伤损而缩短或者影响技术发挥。许多普通的疾病或者损伤可能对职业运动员的耐力、技术发挥和爆发力等产生负面的影响,从而给他们带来严重的精神损失和物质损失。也就是说,职业运动员的人身保险应当从本质上区别于普通人的人身保险。
德国保险市场上的运动员伤残保险充分考虑到职业运动员的职业特点,保险公司往往专门为运动员设计特定的承保条款,因而从本质上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意外事故保险。比如,在普通意外事故保险中,医学上确定为十字韧带断裂时保险公司的保险赔付往往根据断裂程度对人体器官机能的影响进行确定。假设十字韧带断裂导致人体器官机能的完全丧失(比如截肢),投保人可以得到保险金额的70%;如果十字韧带断裂仅仅导致器官机能20%受损,那么保险赔付也只能是保险金额的14%(70%乘于20%)。相同的例子在运动员伤残保险中,如果十字韧带断裂导致运动员无法继续参加体育比赛,不管十字韧带断裂对器官机能的影响程度怎样,投保人都可以相应得到保险金额的100%保险赔付。
另外,运动员伤残保险的承保范围远远大于一般的意外事故保险。保险公司对运动员在疾病潜伏期或者损伤前期都提供了相应的保险,帮助运动员防范于未然,大大地降低了运动员的精神和物质损失。运动员伤残保险不仅承保运动员由于遭受不可预知的意外伤害而直接引起人身伤害,在死亡情况下,运动员的家属也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赔付,从而解决了运动员的后顾之忧。
二、重大赛事举办延误保险
重大赛事举办延误保险在德国的竞技体育保险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2006年足球世界杯在德国举办,世界杯组委会为该届足球世界杯投保了最高保险赔偿为一亿五千八百万欧元的赛事举办延误保险,仅仅这一项保险便支付保费五百万欧元。
重大赛事举办延误保险承保了多种风险,主要包括:运作风险、法人责任险、运营风险和环境风险。运作风险是指由于机器损坏、建筑物损坏、运动设施损坏、利润损失以及不法分子的盗窃、欺诈和其他恶意破坏而给组委会带来的经济损失。法人责任风险是指组委会根据法律合同及举办赛事的要求应该承担的责任,包括:合同违约责任、工伤事故和第三方风险等。经营风险是指由于工作失误、服务不周到导致的经济运营上的风险。环境风险是指由于自然环境如风暴、雪灾、地震等情况下导致重大赛事无法如期举办或者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对赛事本身产生的风险。
三、电视转播保险
对竞技体育中的大型赛事如世界锦标赛、奥运会等来说,来源于电视转播权的收入占组委会收入的很大比重。电视转播的风险比如转播过程中由于赛场的调整电视工作队被迫重新部署,所有的电视转播设备必须转移到另一地点,或者在同一地点举办的一些赛事调整为多个场地或地点,那么,对一些项目的转播就不得不取消。为了更好地管理好这部分收入所带来的财务风险,德国保险市场上存在着针对这类风险的电视转播保险。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来源于转播权转让的收入所得约为13亿欧元,世界杯足球赛德国主办者以及联合组织机构对电视转播权最初的损失进行投保,保额约为电视转播权收入总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半。
四、广告延误保险
为了更好地创造收益,竞技体育的组织者往往在转让电视转播权的同时开发新的广告渠道,通过在场馆广告牌或者运动员及工作人员服装为载体发放广告。如果电视转播出现问题或者发生重大赛事延误,赛事组织者将因为无法履行广告合同上的行为而面临严重的违约责任。造成广告延误风险还包括自然环境变化所造成的风险,比如室外体育中由于大雾原因导致能见度低,最终广告无法达到原先预定的目的等等。
五、死亡或名誉受损保险
演艺界熟知的死亡或名誉受损保险被德国保险界引进到了体育界,原因是随着竞技体育的深入发展,德国许多体育明星(其中以足球明星居多)开始参与各种广告,代言各种产品。事实上体育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