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最新规定,广州医保断缴规定最新
广州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最新规定
实施前参保人员:对于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实施前(2014年1月1日前)已参保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即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实施后新参保人员:《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实施后的新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15年,方可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广州医保断缴规定最新
职工医保
待遇停止:停止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停止计入个人账户资金,但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
补缴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3个月内足额补缴应缴费用和滞纳金的,补缴医保费对应期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予以补付;超过3个月补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补付上述待遇,期间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承担。而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延缴人员个人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缴。
居民医保
自2025年1月1日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重新参保后需等待3个月方能报销医保;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基础上再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广州职工医保断缴后个人账户的钱会清零吗?
广州职工医保断缴后,个人账户的钱不会清零。虽然停止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停止计入个人账户资金,但账户内的余额可以继续使用,可用于支付看病就医的费用等。
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断缴后再次参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般条件
符合参保身份要求:广州市户籍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个人方式,按月参加养老保险;省内户籍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广州市办理了就业登记证明的灵活就业人员;省外户籍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广州市办理了就业登记证明的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广州市办理了居民居住证或就业登记证明的灵活就业人员.
不存在欠费情况:如果之前存在医保欠费,一般需先结清欠费金额,才能办理再次参保手续。
不同断缴时长的条件
断缴3个月以内:可补缴中断期间的医保费用,并从补缴次月起享受相关待遇。
断缴超过3个月:需自补缴医疗保险费须连续按月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医疗保险待遇,补缴视同首次缴费,且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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