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新政:在闽台胞同享基本医保待遇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满足在闽台胞的医疗保障需求,福建省正式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在闽台胞参加基本医保,并享受与大陆居民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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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闽台胞可参加基本医保
根据通知要求,福建省将在医保政策上给予在闽台胞一视同仁的待遇。具体而言,与福建省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台胞、在闽从事个体经营的台胞以及非全日制从业的灵活就业台胞,均可参加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从业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福建省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台胞还将依法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对于在闽居住的非从业台胞,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居住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和政府共同缴纳,缴费标准按照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在闽台胞参保后,将与大陆居民同等享受参保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在闽就读的台湾学生也将纳入医保范畴。入学前已参加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台湾学生,在当年度保险期内可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相应待遇;入学前未参保的,将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医保应用同等便利
为方便在闽台胞办理医保手续,福建省将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医保应用同等便利。在闽台胞可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作为开立参保证卡(医保码)的必要识别证件。同时,福建省将完善医保信息系统的应用识别,拓展医保码申领渠道,支持参保台胞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国家医保APP、闽政通、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线上申请激活医保码。此外,全省所有县(区)级及以上医保经办窗口也将支持凭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线下代为激活医保码。
三、提供一站式代办服务
为便利在闽台胞返台核退报销“台湾健保”医疗费用,福建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泉州、厦门等地的做法,设立台胞服务中心和台胞服务站。这些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将依托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为台胞提供“一站式”代办服务。同时,福建省还将健全完善台胞医保/健保线上服务平台,发挥平台辐射全国的优势,为在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所有台胞提供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四、支持在闽台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为鼓励和支持在闽台资医疗机构的发展,福建省将实行与我省医疗机构统一的医保定点管理政策。纳入定点的台资医疗机构将执行与所在统筹区同级别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服务、费用结算、支付标准等医保政策。同时,福建省还将鼓励台资医疗机构通过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器械招标与采购交易子系统采购药品耗材,积极参与集中带量采购,并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五、优化在闽台胞医保管理服务
为提高在闽台胞的医保服务体验,福建省将设立台企台胞医保服务专窗,积极做好台商台企台胞医疗保障工作。这些服务专窗将提供更加便捷的参保登记、费用结算、异地就医、关系转移接续和定点管理等医保服务,为在闽台胞营造公平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环境。此外,在闽台胞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还将在全省范围内享受与大陆参保人员同等便捷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