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延长失业工伤降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
内蒙古自治区为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近日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发布了重要通知。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内蒙古决定将现有的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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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失业保险方面,内蒙古将继续实施总费率1%的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0.5%的费率。这一政策旨在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通过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企业将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扩大生产、提高员工待遇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从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双赢。
在工伤保险方面,内蒙古将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的不同,对工伤保险费率进行相应的下调。具体来说,当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时,工伤保险费率将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当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含)至23个月之间时,工伤保险费率将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这一政策旨在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稳健运行,同时降低企业的缴费负担,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自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实施以来,内蒙古已经累计为用人单位减轻了高达187亿元的缴费负担。这一政策不仅有效缓解了企业的经济压力,还促进了就业稳定和社会和谐。未来,随着降费率政策的延续,内蒙古将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多的支持,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实现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扎实做好阶段性降费率工作。同时,将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确保降费率政策能够“直兑直达”,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政策的实惠。此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还将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情况,及时评估政策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总之,内蒙古通过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企业提供更多支持,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将为内蒙古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