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寿险分类包括,定期寿险产品特性怎么样?
一、定期寿险分类包括?
定期定额寿险:作为定期寿险最主要的分支,保障时间和保额都是一定的;
递减定期寿险:保费随着年份递推而减少,保费前高后低,将保费压力前置,这一类型较为适合目前资金充裕的投保人;
递增定期寿险:也称“递增定期人寿保险”。保险金额随着时间延长而按一定比例增加的人寿保险。
二、定期寿险的定义
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
例如某公司一条款中规定,将身故和全残的赔付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全残,将按合同保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非意外导致的身故、全残,就需要看是否在观察期内,观察期内给付已交保费,观察期后给付保额。
三、定期寿险保险期间
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因被保人的需求不同而长短不一,可以规定保障到一定的年数,比如5年、10年、20年等,也可以规定保障被保人到某一特定年龄为止。
举个例子:某张保单的生效日期为4月28日,保险期间为10年,该单第十个保单周年日保险责任终止。再如,某张保单规定保险期间到被保人65周岁,即指保单责任终止日为离该被保人65岁生日之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
四、定期寿险产品特性怎么样?
与其他人寿保险相比,定期寿险有一些明显的特点。
保险期限较长,在定期寿险中,保险期限通常最短的是5年,长的有20年、30年或40年等,被保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保险期限投保。
保险费率低廉,和其他人寿相比,定期寿险中的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最小,因此投保人承担的保险费率也是最低的。
纯保障性,无储蓄利益,被保人在保险期限死亡/全残,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相反则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定期寿险保单存续期间体现较低的现金价值,保单期满时现金价值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