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岁优保两全保险条款怎么样?产品介绍+特点+投保案例
太平洋两全保险是一种综合型的保险产品,属于人身保险的范畴,太平洋岁优保两全保险提供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和特定客运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特定客运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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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太平洋岁优保两全保险产品介绍,条款怎么样?
投保年龄:18 周岁至 65 周岁
保险期间:10/15/20年、至55/60/65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3/5/10年、至54/59/64周岁
犹豫期:15 日
(1)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等待期内,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 等待期后,现金价值和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乘以相应比例二者取大。
(3)特定客运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特定客运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
除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外,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5 倍给付“特定客运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特定客运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在任何情况下,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中,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公司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保险金不再给付。
二、太平洋岁优保两全保险产品特色
1、满期给付,保障丰富
满期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内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以及特定客运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
2、年龄宽泛,覆盖较广
无论是刚满 18 周岁的青年人,还是 65 周岁的老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本产品。
3、灵活规划,乐享晚年
客户可以在 10/15/20 年后或在退休(55 周岁、60 周岁或 65 周岁)后领取满期保险金,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障期限,灵活规划更贴心。
4、税收递延,政策惠民
客户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购买该产品,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太平洋岁优保两全保险投保案例演示
李先生,35 周岁,为自己投保了“太保岁优保两全保险”,年交保险费 12,000 元,交费期间选择交至年满 59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下简称交至 59 周岁),保险期间为至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 24 时止(以下简称保至 60 周岁),基本保险金额 405,000 元。
李先生的保单利益如下:
1、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给付 405,000 元。
2、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在 35-40 周岁,给付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160%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
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在 41-60 周岁,给付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140%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
3、特定客运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特定客运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
除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外,给付 2,025,000 元。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9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责任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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