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泉州生育保险最新规定:报销条件、材料、流程、多少钱?
泉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除灵活就业人员外的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均须参加泉州市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补助。
一、2024年泉州生育保险最新规定
1、报销条件: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2、报销材料:
(1)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码)
(2)病历资料
(3)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注:相关材料与计划生育或生育医疗费用一并办理时,不需要额外提供。
3、报销流程:
(1)受理:在现场或网上提交申请后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受理成功后出具《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受理单》。
(2)审查: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
(3)支付: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待遇支付;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待遇支付。
4、报销费用及待遇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如下:
5、申请说明
泉州市生育津贴可通过政务共享平台和医疗机构上传的资料实现自动发放:
参保人通过“闽政通”APP直接线上申请“产前登记”,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后可享受生育津贴自动发放服务,实现一趟不用跑。未刷卡结算的参保人员需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事大厅现场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补助。
未办“产前登记”的参保女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医保服务-业务经办-生育津贴申报”模块或省网办事大厅“出生一件事”线上申领生育津贴。
方式一: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在线申请。
方式二:通过“闽政通”APP进行申请。
以上内容来自互联网收集,仅供参考。泉州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请以当地官方文件为准,详情请咨询社保局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