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南通生育保险最新规定:报销条件、材料、流程、多少钱
近日,为进一步优化支持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南通市医保局调整了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
一、2024年南通生育保险最新规定: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放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调整为2155元,比去年增加163元。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用人单位在职女职工符合申领一次性营养补助规定的,医保经办机构会在生育费用结算的次月,将相应补助汇至单位对公账户;失业女职工,则汇至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至发生生育保险相关费用时,且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仍继续缴费的。
怎么领取生育津贴?
《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通政规〔2017〕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同时还规定,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男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的补偿。参保职工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医保经办机构在生育费用结算的次月将相应的生育津贴汇至单位对公账户。
生育津贴标准:
南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标准,以个人生育、流产等手术前12个月(不满12个月按实际缴费月)平均缴费基数为计发标准。其中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异位妊娠、葡萄胎,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引)产的,享受1.5个月生育津贴;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和阴道分娩顺产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阴道分娩难产和剖宫产的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符合享受晚育假条件的女职工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1.参保南通职工因下列原因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限额支付,低于限额的按实支付:
(1)产前检查1200元;妊娠3个月以下的流产手术600元;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引)产手术2000元;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手术3000元;阴道分娩顺产3000元;阴道分娩难产3200元;剖宫产4000元。(2)放置宫内节育器15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150元;实施皮下埋植术200元;实施皮下埋植取出术150元;实施输卵管结扎术500元;实施输精管结扎术320元;实施输卵管复通术1600元;实施输精管复通术1200元。
2.南通女职工因下列原因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按70%比例支付。
(1)妊娠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2)生育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相应分娩医疗费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3)剖宫产手术同时附带子宫肌瘤、阑尾炎等手术,超过剖宫产支付限额的医疗费;(4)治疗异位妊娠、葡萄胎等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无须提供材料;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领取需提供:生育证或准生证或生育登记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南通市生育保险津贴待遇申请表》(单位盖章)。
报销流程:
1、女性职工在怀孕后需要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去区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把准备好的资料交由工作人员审查核对后,签发医疗证。
2、女性职工在休产假30天内,亦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把生育者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交由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核实办理。
以上内容来自互联网收集,仅供参考。南通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请以当地官方文件为准,详情请咨询社保局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