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最新公布:2023-2024年度汕尾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一、官方最新公布:2023-2024年度“汕尾居民”的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1、参保缴费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参保人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费。
2、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征缴对象和任务
(1)征缴对象。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包括:具有本市户籍,且未纳入职工医保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以及托幼机构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2)年度任务。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下达2024年度全市居民医保任务数241.28万人,其中:市城区26.8万人、海丰县63.92万人(含深汕合作区6.06万人)、陆丰市117.82万人、陆河县23.75万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7.75万人、华侨管理区1.24万人。
二、官方最新公布:2023-2024年度“汕尾职工”的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缴费基数:上限26421元,下限4190元,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执行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缴费基数:上限20202元,下限4040元,灵活就业人员需提前在签约的银行账户中备足款项。
3、失业保险:
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关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规定和汕尾市2022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2023社会保险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上限24369元,下限1620元。
4、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
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根据《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55号)关于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规定和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2023社会保险年度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上限26421元,下限52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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