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最新公布:2023-2024年度株洲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缴费基准值的300%,下限为缴费基准值的60%”。如果您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以缴费基数下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如果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则以缴费基数上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
一、株洲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7%,个人2%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0.7%,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照工作性质危险程度不同,用人单位可分为三类,并按照不同的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一类行业为0.5%,二类行业为1%,三类行业为2%,个人不缴费。
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不低于5%,不高于12%。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
二、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缴费?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户籍地、灵活就业登记地或居住登记地申请参加职工医保,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不建立个人账户,缴费率为8%,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值的60%,即3770元。
三、湖南省株洲市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1、2023年8月起,湖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按照新的缴费基数划扣当月社保缴费,并对2023年1月至7月社保缴费基数低于缴费基数下限人员进行补差。
2、根据湖南省统计局数据,2022年湖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284元。省人社厅和湖南省税务局公布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6284元/月。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8852元/月,下限调整为3770元/月。
3、以上规定2023年8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针对2023年1月至7月社保缴费,各地按照新公布的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退费。
四、2023株洲社保缴费年限计算公式:
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1、实际缴费年限:(1)是指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为本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
(2)缴费累计12个月计为1年。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计算到月。
2、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国家有关政策计算的连续工龄(劳动合同制工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以上内容来自互联网收集,仅供参考!具体的缴费基数请以株洲官方文件为准,详情请咨询社保局电话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