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最新公布:2023-2024年度滁州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一、官方最新公布:2023-2024年度“滁州居民”的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1、缴费时间
(1)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原则上在2023年底前完成2024年度居民医保缴费,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情况,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4年2月底。
(2)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3)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上述人员在3个月内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超过3个月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非上述人员,未在规定缴费期间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缴费标准
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其中特殊群体执行分类差异缴费:
(1)特困人员、孤儿、一二级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2)城乡低保对象、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 34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40元。
(3)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8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19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190元。
(4)对三、四级残疾人实行先缴后补,按个人缴费标准的50%资助,个人缴费标准190元/人。
注意:资助对象按参保时的身份进行资助,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的,按照资助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行资助,不重复资助。
二、官方最新公布:2023-2024年度“滁州职工”的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
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至60%之间的,据实申报。无法确定职工工资收入时,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滁州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下限4019元——上限20094元。
2、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0.56%,个人不交;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交。
以最低缴费基数4019元为例,滁州2024年的社保缴费金额参考如下:
养老保险缴存金额=4019*8%=321.52元
医疗保险缴存金额=4019*2%=80.38元
失业保险缴存金额=4019*0.5%=20.10元
生育险和工伤险,个人不用交,合计个人部分应交金额约422元。
以上数据来源于互联网,具体以当地官方文件为准,详情可咨询当地社保局电话:当地电话区号+12333,如果您对商业保险感兴趣,可以在下方直接“立即咨询”,会有客服小姐姐为您提供立即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