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贝享福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好不好?值得买吗?
今天小编来分享一款可以附加两全保险的重疾险产品---恒安标准贝享福重大疾病保险,这款产品表现如何?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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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恒安标准贝享福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时间:终身和30年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可附加产品:恒安标准附加贝享福两全保险(互联网)
二、恒安标准贝享福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条款解析
重度疾病保险金:125种
被保险人初次罹患并被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
中度疾病保险金:25种
被保险人初次罹患并被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中度疾病,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
中度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达到三次时,此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轻度疾病保险金:50种
被保险人初次罹患并被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轻度疾病,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
轻度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达到四次时,此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21种
被保险人初次罹患并被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在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罕见疾病保险金:10种
被保险人初次罹患并被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罕见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在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罕见疾病保险金。
保费豁免:
被保险人符合前述轻度疾病保险金或中度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在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或中度疾病保险金的同时,豁免合同及其指定附加两全型保险合同(若附加)以后各期应交保险费,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此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保险金:
(1)若您选择的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且附加了指定附加两全型保险合同:
①自合同第30个保单年度届满日次日零时起,若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按合同的基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重度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仅按其中一项承担保险责任。
②在合同前30个保单年度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终止,则不承担给付项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2) 若您选择的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但未附加指定附加两全型保险合同或者若您选择的合同的保险期间为30年,若被保险人身故,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终止,则不承担给付项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三、恒安标准贝享福重大疾病保险好不好?
恒安标准贝享福重大疾病保险这款产品,保障内容比较全面,涵盖重度疾病保险金、中度疾病保险金、轻度疾病保险金、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等保障,还可以附加恒安标准附加贝享福两全保险(互联网)。
四、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怎么样?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开业,总部位于天津。股东由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英国标准人寿安本集团构成。公司成立十余年,在天津、青岛、北京、山东、江苏、辽宁、四川、河南、广东、大连等地设立10余家分公司,销售机构达到80余家。 恒安标准作为一家合资寿险公司,拥有各式各样的保险产品,满足客户在风险保障和养老等多方面的需求。并且,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司注册资本金逾40.46亿元人民币,双方股东各出资50%。从注册资金上看,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实力还不错。
了解完公司大致情况,需要回归到顾客本身的利益需求——理赔。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最能体现其理赔能力的指标。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如何。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300%,远超银保监协会指定的“核心偿付充足率>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的标准线,并且风险综合评级也达到了A等级。综合以上因素,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是值得信赖的保险公司。
五、恒安标准贝享福重大疾病保险值得买吗?
恒安标准贝享福重大疾病保险整体来说表现还可以,其优点也不少,如保障内容丰富且全面,还可以附加两全保险,30年后被保人仍生存着,就可以给付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有三种给付方案,由您与保险公司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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