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信托,保险金信托的优势和缺点,什么是保险金信托
一、什么是保险金信托
保险金信托是将“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关权利和对应的利益“装入家族信托法律架构内。
保险金信托也是家族信托其中的一种类型。
保险金信托是一种法律架构。
保险金信托≠保单。
保险信托,是一项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服务产品,以保险金给付为信托财产,由保险投保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保险信托合同书,当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理赔或满期保险金给付时,由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受托人(即信托机构),由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并按信托合同约定方式,将信托财产分配给受益人,并于信托终止或到期时,交付剩余资产给信托受益人。
二、保险金信托的优势和缺点
保险金信托是保险投保人以财富的保护和传承为目的,将人身保险合同的权益即未来产生的保险理赔金或年金、保险分红等和资金或有为信托财产,一旦发生保险利益给付,保险公司直接将资金交付于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根据与委托人保险投保人签订的信托合同管理、运用、分配资金,实现对其意志的延续和履行。
保险金信托优势:为委托人支配身后的费用;为各受益人分配赔款;免除保险单失效的顾虑;增加委人的产业;合并管理多个保险单;寿险赔款与受益人其他财产集中管理;设立费用低廉,保障效果大等。
保险金信托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由投保人(即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当理赔条件发生时,保险公司将理赔金交付信托机构为受益人设立的信托专户,由信托机构依据信托合同管理、运用这笔信托财产,信托期满后将信托利益交付给受益人。
保险金信托一般可以分为被动信托、不代付保费信托、代付保费信托、累积保险信托;被动信托只由信托机构代为领取保险金与代交保险金给受益人的一种信托。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保险金信托在签订时一般包括保险单的说明、信托财产的指定及说明、受益人的指定、委托人的权限、赔款分配的方法、受托人代付保费的责任、管理赔款的方法、受托人的解职等。
保险金信托缺点
1、不熟悉
国内大部分客户还不熟悉家族信托,对保险金信托则更陌生,市场还有待培育和发展。
2、不迫切
保险金信托是对理赔后资金的安排,很多客户觉得很遥远,虽然觉得很不错,但没有安排的迫切性,可能出现咨询的人很多,但真正签约的人却很少的情况;
3、有成本
设立费虽然不高,但要客户为一个几十年后的服务现在买单,对客户的决策会造成一定的障碍。
4、有挑战
保险公司业务员对信托不熟悉,销售专业性达不到。
5、不积极
信托公司对保险金信托业务积极性不高。信托公司只能收一笔设立费,然后就需要几十年后方能开始真正的信托事务,并不能马上带来信托资金,对公司当期业务的增长帮助有限。即使有生存保险金信托,但由于给付的生存年金有限,在信托公司看来,亦难以构成直接的推动力。如如果要提高年金给付,则意味着所交保费也会非常高,此时,直接设立家族信托,优势可能会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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