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人寿爱无忧医疗保险(特定慢病版)怎么报销?报销比例/标准
一、东吴人寿爱无忧医疗保险(特定慢病版)的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
保障期限:一年,到期可以续保。
续保年龄:最高至99周岁
交费方式:一年一交
报销限额:200万
等待期:30天
免赔额:0元
报销比例:
①以有社保或有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且有用社保就诊的,按100%报销;
②以有社保或有公费医疗身份投保,却没有用社保就诊的,按60%报销;
③以没有社保或没有公费医疗身份投保的,按100%报销。
二、东吴人寿爱无忧医疗保险(特定慢病版)的条款介绍:
1、重度恶性肿瘤及原位癌住院医疗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或原位癌,且因罹患“恶性肿瘤—重度”或原位癌必须住院治疗,对其每次住院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重度恶性肿瘤及原位癌”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规则给付重度恶性肿瘤及原位癌医疗保险金。
2、重度恶性肿瘤及原位癌特定门诊医疗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或原位癌,且因罹患“恶性肿瘤—重度”或原位癌接受特定门诊治疗,对其每次门诊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重度恶性肿瘤及原位癌”特定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规则给付重度恶性肿瘤及原位癌医疗保险金。
3、重度恶性肿瘤及原位癌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或原位癌,在住院前30日(含住院当日,以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为准)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以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为准)内,与本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规则给付重度恶性肿瘤及原位癌医疗保险金。
4、重度恶性肿瘤及原位癌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或原位癌,且因罹患“恶性肿瘤—重度”或原位癌接受门诊手术治疗,对其每次门诊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规则给付重度恶性肿瘤及原位癌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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