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大病保险,泰安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泰安大病保险怎么报销
谈到泰安医保中的大病医疗保险,人们最关注的应该就是其报销比例了,还有怎么进行报销。接下来小编就简单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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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2000元降至10000元,同时提高大病保险补偿比例,新调整为: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65%,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30万元(含)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5%。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贫困人口,实行居民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其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6000元降低至5000元,相应提高各档报销比例,新调整为: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含)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65%,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5%,30万元(含)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85%。比普通居民每个档高出5-10个百分点。原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调整为取消最高支付限额,上不封顶,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负担。
泰安大病保险怎么报销
门诊慢性大病办理程序,由门诊慢性大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
(一)受理。门诊慢性大病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科)受理。在本人住院医院申报的,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由经治科室填写的《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申请表》。在非本人住院医院申报的,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近期定点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血友病、晚期恶性肿瘤、精神病患者也可提供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单、诊断证明等材料),由经治科室填写的《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申请表》。贫困人口申请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由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经治科室填写《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申请表》,本人只需提供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就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办公室申请办理。
贫困人口申请门诊慢性大病补助不分甲、乙类病种,随时办理,审核通过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在医保结算系统中设定确认,医疗待遇自审核确认后当日即可享受。
(二)审核鉴定。甲类病种随时办理,医疗待遇当月享受;乙类病种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组织审核鉴定,审核通过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在医保结算系统设定确认,医疗待遇自审核通过后享受。审核未通过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科)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异地办理。长期居住外地,可在异地选择一家医院作为门诊慢性大病定点医院,申请程序参照参保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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