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社局医保电话是多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多久?
(图片来自摄图网)
一、宁波人社局医保电话是多少?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
电话:0574-87317433
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多久?
医疗保险规定,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若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费用。
员工退休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1.累积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
2.或者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满10年(120个月);
3.到达退休年龄。
三、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按最高不超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11%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病救助金;
2.个体工商户按13%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病救助金;
3.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工本人按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雇主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其余由雇主缴纳。
4.市级统筹范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期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其他失业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3%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病救助金。
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余额计算
市区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个人账帐户的月计入比例为:
1.35周岁以下的,为本人缴费基数的3%;
2.35周岁(含)至45周岁的,为本人缴费基数的3.2%;
3.45周岁(含)至退休的,为本人缴费基数的4%;
4.退休(含)至70周岁的,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2%;
5.70周岁(含)以上的,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