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最新公布:2021-2022年度黔东南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一、 缴费基数的核定
参保单位月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保职工的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参保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为参保单位以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新参保人员以起薪当月应发工资作为个人月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申报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情况应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由参保单位留存备查。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1570元,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6797.50元。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
2021年度贵州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按2021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和300%核定个人保底缴费基数和个人封顶缴费基数,分别为4078.50元和20392.50元。除因已转出、已办理退休、已死亡、已出国(境)等终止参保人员外,参保单位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对调整后超出保底数的上半年缴费,申请办理补退业务。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月平均工资相关规定。
1.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月均缴费工资=(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12,其中年终一次性奖金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上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均缴费工资=(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12,其中绩效工资只含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
3.上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缴费工资计算公式中所列项目为大项,个人缴费工资纳入基数的具体项目严格按照《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南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基数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6〕189号)文件执行。
(三)企业等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相关规定。
职工工资的组成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计入缴费基数的工资范围按《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执行。
二、缴费比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类型企业、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部分缴费比例为16%,个人部分缴费比例为8%。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比例为16%,个人部分缴费比例为8%;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比例为8%,个人部分缴费比例为4%。
(三)失业保险。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继续执行现行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0.3%。农民合同制职工可自愿选择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缴纳后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城镇职工处理。
(四)工伤保险。征缴比例按行业确定基准费率,个人不缴费。2021年1月1日起,暂停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现行的一至八类基准费率分别为0.4%、0.5%、0.9%、1.0%、1.1%、1.6%、2.2%、3%。
以上数据来源于互联网,具体以当地官方文件为准,详情可咨询当地社保局电话:当地电话区号+12333,如果您对保险感兴趣,可以在下方直接“免费咨询”,会有客服小姐姐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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