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优质金融机构依法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做优做强公募基金主业的基础上实现差异化发展,壮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提高中长期资金占比,持续推动保险、理财、信托等各类资管机构通过直接投资、委托投资、公募基金等形式提高权益投资实际占比,并实施长周期考核。
截至3月末,我国公募基金行业有152家公募基金管理人,包括138家基金公司和14家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资管机构,合计管理规模超32万亿元,其中,公募基金25万亿,私募资管业务7万亿,受托管理养老金资产4万亿。公募基金投资者人数达5.41亿,权益类基金投资者人数达1.85亿。
《意见》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形成综合性大型财富管理机构与特色化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协同发展、良性竞争的行业生态。引导头部机构切实发挥引领表率作用,坚持长期主义,努力做难而正确的事,成为“受人尊敬、让人信服”的行业领跑者。支持公募主业突出、合规运营稳健、专业能力适配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专门从事公募REITs、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顾问、养老金融服务等业务,提升综合财富管理能力。研究进一步优化基金管理公司交易模式,公募基金后台运营业务外包由试点转常规,支持中小基金管理公司降本增效,聚力提升投研能力。
《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证券公司等优质金融机构依法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调整优化公募基金牌照制度,适度放宽同一主体下公募牌照数量限制,支持证券资管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依法申请公募基金牌照,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推进高水平开放方面,《意见》支持对中国资本市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优质境外金融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扩大持股比例,鼓励行业积极借鉴境外先进资产管理经验和有益业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走出去”,依法设立境外子公司,提升服务境外投资者及全球资产配置的能力。继续推动扩大QDII额度,拓宽公募基金海外市场投资渠道。(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