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最新公布:2021-2022年度吉安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2021-2022年度吉安城镇职工社保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公布。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缴费基数共设6档,分别按照全省上年度岗位平均工资的40%、60%、80%、100%、200%和300%来确定,由参保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其中最低档缴费基数为1550元,月缴费额为310元,最高档缴费基数为11625元,月缴费额2325元。

吉安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52元;个人:152元。
2021-2022年度吉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22年度吉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医保筹资标准
为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00元。
1.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这是国家补助的部分。
2. 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这是个人应缴的部分。
医保个人缴费办法
1. 集中征缴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 缴费标准:每人320元
3.待遇享受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对农业转移人口、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赣府发〔2017〕3号)、《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有关规定,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各统筹地区要根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在确保现有筹资水平不降低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如需提高大病筹资标准的,其增长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增长比例。
2021-2022年度吉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21年吉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事项
吉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待遇,支付终身。死亡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继承人应及时向村委(社区)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申报,清退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注销养老保险关系。
113元/月(65-80周岁),116元/月(80周岁以上),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008分),116元/月(80周岁以上),个人解占整业立标准为110元/月(60-65周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待遇领取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2021年认证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逾期未进行认证的,将于2022年3月起停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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