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意外险包括什么?火车意外险包括哪些范围?
频频发生的火车脱轨事件让坐火车也变得不那么安全起来,为了进一步加强您坐火车过程中的意外安全保障,提前为自己购买一份合适的火车意外险是必要的。
火车意外险购买了有哪些好处?最大的好处在于转嫁坐火车期间意外风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火车意外险属于交通工具意外险的一种,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过程中的意外事故提供安全保障,目前上就有这种火车意外险提供。
一、火车意外险包括什么?
火车意外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持有有效乘车凭证,乘坐火车,遭受意外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险种,主要保障因意外造成的身故和残疾以及医疗救助。
火车意外险自愿购买,每张火车票可投保1份,保费3元,保障额度为:意外身故、伤残最高30万,医疗费用最高3万。如果是未成年人,需父母投保,保费1元,保障额度为:意外身故、伤残最高10万,医疗费用最高1万。
二、火车意外险包括哪些范围?
火车意外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商业营运的火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商业营运的火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二)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商业营运的火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 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 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三、火车意外险责任免除范围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恐怖袭击;
(八)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九)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三)被保险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
(四)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期间。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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