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意外险骨折能赔偿多少?意外险工地骨折能赔偿多少?
工地意外险骨折能赔偿多少?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的商业性保险。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意外险工地骨折能赔偿多少?
建工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一般为:
意外身故赔偿:被保险人自发生意外事故之日起的180天之内,因为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则可以获得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赔偿:被保险人自发生意外事故之日起的180天之内,因为该事故造成合同约定残疾程度,则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伤残保险金的给付。
若自意外发生之日起180天后治疗仍旧没有结束,则按照意外发生之日起第180天的身体状况进行残疾鉴定,并以此作为依据给付残疾保险金。
不同保险公司的建工意外险保障范围,免责范围等条款细节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还要查看合同条款获知。
人身意外保险最新赔偿标准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