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险重复理赔犯法吗?意外医疗险可以重复理赔吗
医疗险重复理赔犯法吗?
1、医疗险是可以重复理赔的。
只要被保险人符合理赔条件,那么医疗险就会进行赔付,医疗险的赔付是不限次数的。
在保险期间,医疗险保险责任的给付都是以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年度累计给付限额为限的,当累计给付的保险责任保险金达到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年度累计给付限额时,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才会终止。
也就是说,如果医疗险的报销额度上限为100万,那么只要在一年内累计报销没有超过100万,可以重复申请理赔。
而且因为医疗险往往不仅有一般医疗保险责任,还有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责任等等。所以在保险期间,一般医疗保险责任终止之后,若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责任还没有终止的话,那医疗险还是可以继续理赔的。
医疗险通常会先按一般医疗保险责任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费用保险责任保险金,当一般医疗保险责任保险金达到限额之后,保险公司还会承担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责任,只要被保险人达到理赔条件,保险公司就会进行赔付。
2、关于医疗费用,不可以重复理赔。
因为医疗保险遵循补偿原则,就是当被保险人发生损失时,通过保险人的补偿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恢复到原来水平,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
医疗险是费用报销型的保险,和意外险里面的意外医疗费用一样,都是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限进行报销。也就是说,就算你同时购买了多份医疗保险,在理赔的时候获得的理赔总额也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这个其实挺好理解的,就是费用报销都是要以发票或者单据报销的,一般发票也只有一份,你在A家保险公司报销以后就不可能再去B家报销了。
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情况1:前一份没报完
比如说,老王买了两份保额200万的医疗险,半年后得了肺癌,治疗花了 150 万。
那么,老王先用一份医疗险报销了100万,剩余的50万还能用另一份来报销。
由此可见,买了多份医疗险,前一份没报完,可以拿另一份来报,但总报销金额不会超过你的实际费用。
情况 2:保障责任不同
两份医疗险的保障责任不同,可以相互补充。
王先生买了两份保额各20万的医疗险,一份限“社保目录内”费用,另一份不限社保,自费药也能报。
后来,生病住院花了10万,其中社保目录内费用6万,自费药4万。
那么,他可以用第一份限“社保目录内”费用的医疗险报销6万,剩余的4万用另一份不限社保的医疗险报完。
(聪明的小伙伴问能不能用第二份直接报完,答案是也可以!)
注意:向多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记得让保险公司退还发票。如果不退还,也得要求出具分割单,这样下一家才能报销。
总金额就是你这次住院的总花费,而分割金额就是这家保险公司给你报销的钱。总花费减去分割金额就是下一家最多能报销的钱。
【关于住院津贴】
大部分的医疗险里都带有住院津贴,住院津贴是可以重复理赔的。
住院津贴不同于住院医疗,并不是所有医疗险都带这部分保险责任。它通常以附加险的方式存在,这个需要大家投保时问清楚。
住院津贴补贴的钱是合同规定好的,不管你消费高或者低,都会按照合同的标准来赔付,写的200元/天就是200元/天,不会多一分也不会少一分。
虽然住院津贴可以补偿一部分的住院费用,但是一般限定了补贴天数,因此额度通常都不会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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