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等待期?什么是保险标的?什么是保险利益
一、什么是保险等待期?
保险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设置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
重疾险,等待期内生病手术:
【1】如果没有达到轻症或重疾的理赔条件,保单继续有效,个人认为可以不用告知保险公司;
【2】如果达到了轻症或重疾的理赔条件,请告知保险公司,一般的处理是退还保费,合同终止。也有例外,同方全球人寿的处理方式是:保单继续有效,但根据理赔条件中"首(初)次确诊"的定义,这项轻症或重疾会作为除外责任,再发生则不予理赔。
关于"首(初)次确诊":指自被保险人出生之日起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而不是指自本合同生效、复效之后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
医疗险,等待期内生病手术:该项疾病或手术不予理赔,但是保单继续有效。
二、什么是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亦称"保险对象"、"保险项目"、"保险保障的对象"。它是依据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求确定的。保险标的,在财产保险中是投保人的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在人身保险中是人的生命或可能发生的疾病以及退休养老的人;在责任保险中是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责任。
保险标的如为财产和有关利益,应该包括该标的的具体坐落地点,有的还包括利益关系,保险标的如为人的生命和身体,还应包括被保险人的性别、年龄,有的还包括被保险人的职业、健康情况,视具体险种而定。
将保险标的作为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的法律意义是:确定保险合同的种类,明确保险人承保责任的范围及保险法规定的适用;判断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及是否存在道德风险;确定保险价值及赔偿数额;确定诉讼管辖等。
三、什么是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利益。保险合同的成立,以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为前提条件。
财产上的保险利益为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享有的经济利益。人身上的保险利益为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在血统、婚姻上的感情,或基于债务等关系而对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或安全有合法与实际的经济利益。
人身保险利益于合同订立时必须具备,但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已消灭,通常也不影响投保人的权益,因人身保险兼有储蓄性质,此利益不应被剥夺。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这一原则可以防止道德危险发生,避免将保险变成赌博性质,同时在保险利益价值确定的情况下,可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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