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范围
(1)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即参公单位);
(3)事业单位。
温馨提示: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范围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工作人员(包括退休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二是属于所在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费项目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如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等)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费,自2019年5月起单位缴费比例下调为工资总额的16%,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本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基数。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国家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审批退休;
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