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全责保险公司都赔吗?理赔流程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理赔流程有哪些?
1、对方车主先去修车,然后告知全责方车主修理的费用价格。全责方车主再打电话给对方报案的保险公司核对好金额是否准确。
2、全责方车主再询问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问清自己理赔时需要对方提供什么单据、发票之类的材料,然后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向对方车主询问并拿到相关材料;
3、如果对方车主还提出额外的索赔费用,可直接忽视。如果提出的额外索赔内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可报销,全责方车主可先行垫付。如果提出的额外索赔费用并非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不赔,则全责方可不赔。
简单来说就是,非责任方的汽车车身受损,可先利用车损险修自己的车,自己先垫付,保险公司把定损金额打到你的银行卡上,然后全责方利用三者险修对方车,定损完毕,对方先垫付,对方再拿发票找全责方报销,全责方拿发票找保险公司报销。
关于车险理赔要自己垫付吗这个问题,我们要注意,在进行使用车险的时候,有的保险公司是支持先自己垫付再进行赔偿的,而有的则是不支持的。另外,在进行理赔的时候,我们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做好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立即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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