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祥康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解析及30岁男计划书
新华祥康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解析
该产品分会必选责任和可选责任,必选部分为重大疾病保险金,可选部分为轻症保险金,具体规定如下: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含)内,因疾病原因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 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含)内,因意外伤害原因由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公司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不含)后(按照本合同利益续保的,自续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含)内,因疾病原因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 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公司不承担本项保险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含)内,因意外伤害原因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且未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 公司按轻症疾病保险金额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不含)后(按照本合同利益续保的,自续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由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且未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轻症疾病保险金额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30岁男计划书
以30岁男性为例,投保新华祥康重大疾病保险,根据与保险公司约定缴费后,该男性将获得的保障利益有:
重疾金:等待期内患重疾,返还已交保费;等待期后,给付保额,合同终止。
轻症金:等待期内患轻症不承担保险责任;等待期后,按约定给付轻症保险疾病经,合同继续有效。
一年期后,该男性可选择继续投保。
注:若同时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和轻症疾病,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