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孝顺保 专为老年人防癌设计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5-12-31 11:28:30
导读:
对于老年人来说,因为面临癌症等多发疾病的威胁,所以健康就成了最大的需求。但是纵观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老年人的健康保障恰恰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当为父母选购健康保障的保险产品时,很多人都碰到过诸多令人尴尬的困境:父母年龄太大不符合投保标准;因为体检的问题,家里的老人买不了保险;好不容易找到合适的保险,但是价格却很贵,反而容易造成家庭负担……
为了解决诸如此类的困境,更好的满足各类人群的保障需求,阳光人寿特别推出了专为老年人量身定做的专属防癌险——“孝顺保”。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50周岁-75周岁
交费年期:5年、10年、20年
保险期间:终身
基本保额:基本保额10万元
【产品特点】
免体检----无需体检,轻松投保,突破传统重疾险核保上的束缚,让老年人投保癌症保障更加简捷方便,体现阳光关爱。
保高龄----投保年龄范围突破传统束缚,50至75周岁均可投保,专为老年人精心设计,让老年人享受更好的关爱,让子女多份安心。
伴终身----交费方式灵活多样,保费额度可以自由选择,癌症保障直至终身,让子女的孝心伴随父母安享晚年。
返保费----针对癌症这一老龄高发病种,有病治病;如果无癌而终,可以按累计已交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障内容】
癌症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2年内(730天)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照确诊当时50%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后第3年起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照确诊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主险合同终止,返还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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