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遭大火损失巨大 国寿财险承保
【编者按】 2013年5月31日13时16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所属黑龙江林甸直属库发生火灾,该起事故共造成80个储粮货位表层过火,此前媒体报道援引现场受访者的判断称,有几万吨粮食过火,直接损失达8000多万元。损失如此巨大,据了解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储粮此次火灾事故风险的承保人。
在本次事件发生后,我们致电中储粮了解相关保险情况时,该公司新闻发言人所在部门的另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受损粮食并非此前报道的那么多,实际是约1000吨粮食过火,粮食本身的经济损失和设备的经济损失总计为300多万元。随后,我们也从中储粮官网上看到了事故情况通报。
而对于保险方面的安排,该位工作人员表示说:“肯定有保险,目前都已经开始理赔了。”但其未能透露具体承保的保险公司等细节。
随后,通过多方了解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为中储粮此次火灾事故风险的承保人。
在进一步取得联系后获知,6月1日下午,国寿财险由各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现场理赔小组已抵达事故现场,开展查勘理赔。目前已与林甸直属库领导见面进行了沟通;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查验,留存相关影像资料;核对粮库账册和粮食存贮记录;会同中储粮管理总公司保险负责人召开了查勘理赔专题会议等。
中储粮官网通报的信息显示,此次火灾共造成粮食损失约1000吨。经当地消防部门初步认定,火灾造成粮食损失价值约284万元,储粮资材损失23.9万元,火灾直接损失共约307.9万元。6月3日,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布了此次火灾的原因,系配电箱短路打火引发火灾,排除了人为纵火的可能。经公安部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对从火灾现场提取的粮食输送机配电箱等物证分析,最终查明起火原因为“穿过金属配电箱的导线与配电箱箱体摩擦,导致导线绝缘皮破损,短路打火,引燃配电箱附近可燃的苇席和麻袋”。由于露天垛装粮过程需要不断移动粮食输送机,且输送机工作过程中产生振动,长时间工作导致电线绝缘皮摩擦破损,最终导致短路打火引发火灾。
另据权威媒体从黑龙江省林甸县公安局证实,中储粮林甸直属库主任郜彦平等9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3日被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其中郜彦平与直属库副主任罗洪权被取保候审,直属库副主任于国春、直属库综合科科长陈岩及5名工人被刑事拘留。
目前,保险公司能否赔付,尚无定论。一位保险业内的专业人士向和讯网保险频道分析称,通常,火灾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赔付的可能性高达90%,除非是“故意行为”、“存在管理上的重大过失”等,将作为除外责任无法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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