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C照考A照期间撞人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编者按】私家车主小马一心想转行当一名公交司机,为此,他注销了原来的驾驶C照,参加了A照培训。A照培训结业前一天,小马开私家车撞了人。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以“未取得驾驶证”拒赔。
“无照驾驶?我A照C照都考过试了”
26岁的小马已有5年C照驾龄,2年前,父亲老马建议他去当公交车司机。正愁找工作的小马听了父亲的建议,报名参加了公交公司驾校大客车的A照培训。报名时,校方根据规定,要求小马必须注销已持有的C照,才能参加培训考试。为了当上公交司机,小马注销了自己的C照,并参加了学校的A照培训。培训后,小马顺利通过了A照科目1、科目2、科目3的考试,只等拿A照了。
可没想到,就在拿照的前一天,小马出了事,开车将逆向骑电动车的路人吴某撞倒。事发后,交警认定,小马负此次事件的主要责任。吴某伤势严重,经鉴定为八级伤残。2012年9月,吴某向建邺区法院起诉小马。法院审理认定,吴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各项损失为31万余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2万,超出交强险部分的19万余元,由马家承担80%即15万余元,受害者自行承担20%责任。
之后,马家父子向吴某先赔付了11万余元的赔偿金。由于这个数额并不是小数目,老马决定向保险公司主张商业险理赔。然而,小马父子的要求却遭到了拒绝,理由是小马在出事时“未取得驾驶证”。
“无照驾驶?我A照C照都考过试了。”小马不服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将保险公司告上玄武区法院。昨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是否是“无证驾驶”
保险公司:交警部门已认定小马“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按三责险中“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免责条款不予赔偿。
小马的代理人:小马在核发A3驾照前,驾驶C1照准驾车辆的行为,不等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是指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时,没有取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小马因故自己申请注销驾驶证不等于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是否知晓
小马的代理人:虽然保险合同书上有车主老马的签名,但据老马回忆,名字并非他本人所签。经过司法鉴定,也证实了这一点。这说明在出事之前,马家父子根本没听过或者看过保险公司这项免责条款。根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免责条款的,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作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公司:根据最新出台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投保人没有在保险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公司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是,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也就是说合同书上虽然字不是老马签的,但是他交了费,就代表他认可了这一保险合同。
代理人反驳:这一司法解释并非针对免责条款,不能算数。
提醒:换驾照期间,最好别开车出门
因双方争议较大,昨日,此案未当庭判决。小马的官司虽然还没有结果,但他的遭遇告诉即将或正在换证的驾驶员,在更换驾驶证期间,最好别开车出门。否则,最直接的危害就是一旦交通肇事,保险公司将会以此拒绝赔付,还会面临交警的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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