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火灾险不受待见 免责条款苛刻理赔难
【编者按】据消防部门统计,淄博市每月平均发生15起家庭火灾,给居民家庭造成很大损失。27日,调查发现,虽然家庭火灾隐患较大,但是很少有市民选择购买家庭火灾险,没有此类保险做保障,一但发生火灾,市民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300户居民,仅12家买了火灾险
张店中润大道旁一生活小区,随机对其中300户居民进行了解,300户居民中只有12个家庭购买了有关火灾险的险种。
居民冯先生家购买的一款家庭财产险中包含了家庭火灾损失险。据冯先生说,其实当初他也没有主动想买火灾险,主要是看财产险里面附带着才购买的。“这个火灾险种一年才10块钱,觉得挺便宜的就买了。”被访的多数居民购买的是人身意外险之类的险种。
随后,每家保险公司几乎都有火灾险一类的险种。中国人保财险推出的“美满e家”组合保险中包含火灾爆炸保险,最低投保50元,保额从2万元起。阳光财产保险则推出了一款专门针对火灾的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险,每年最低投保为25元,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保额20万元,室内财产保额5万元。
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听到前来咨询家庭火灾保险,感到非常诧异,“虽然推出了这个险种,但是家庭购买的确实较少,大部分都是单位、企业在买。即使有家庭购买,也都是因为火灾险包含在家庭财产险里面,顺便一起购买的。”
原因一
侥幸心理,觉得没必要购买
对于火灾险为何如此不受“宠”,保险销售员孙女士介绍说,市民不购买家庭火灾保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心存侥幸,觉得没有必要购买。“市民主要还是觉得火灾不会发生在自己家里,心存侥幸,不想花这份冤枉钱。”“我觉得没有必要买,家里又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煤气有报警器、电线、插座也有自动断电装置,只要多加注意就是了。”张店人民西路鲁信花园小区一居民说。
据孙女士介绍,不仅新小区的居民多数不选择购买火灾险,即使在一些设施老化,消防隐患相对较大的老小区,也鲜有市民购买。张店大润发附近的一老小区内一栋居民楼四十户居民无一家买火灾险。“主要还是觉得没这个必要,我在这生活十几年了,家里也没发生过一次火灾。”小区居民李先生说。
原因二
免责条款苛刻,着了火也不见得能赔
张店中德花园小区居民王女士说,她之所以不看好火灾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觉得火灾险里面都有很多免责条款,真出现了火灾,赔偿起来也会很麻烦,不见得能起到太大作用。
据了解,确实一些火灾险种中含有不少免责条款,如某险种规定,“除特殊约定外,以下财物不在基本保险赔偿范围内,包括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的财产;存放于院内室内的农机具、农用工具、生产资料、粮食及农副产品;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另外像金银珠宝、现金、有价证券、包括一些无法鉴定价值的技术资料、电脑软件等,也都不在赔偿范围内。
通过了解各火灾险种的免责条款,因为人为原因,家庭燃气用具、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的火灾,家庭燃气用具、液化气罐以及燃气泄漏引起的爆炸等均不在保险范围之中。而据了解,家庭火灾很大一部分就是由于电线短路、煤气泄漏等原因引起。
原因三
理赔环节多,担心理赔难
除了免责条款苛刻之外,市民还普遍担心理赔的时候很不方便。咨询得知,市民在理赔时需要出示保险凭证、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有关部门的证明;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如果要确认火灾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我们肯定需要找相关的部门来家里调查、开证明,费时费力不说,到时候没准儿还属于不理赔的范围。而且,那些发票、单据真要是家里着了火,也不见得还能找着。”王女士说。
原因四
保费低、盈利少,保险人员不愿意推销
多名保险销售人员都表示,由于火灾险种的售价一般都比较低,相应的,他们的提成就会很少,因此他们都不愿意推销火灾险。从事保险销售的王女士专门在淄博周边农村销售保险,“火灾险大都只有几十元钱,推销起来还麻烦,费时费力不说,相对于车险、人身保险动辄上千元的保费,根本不挣钱,我们都很少选择推销这个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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