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车撞伤女儿 保险称家人不属第三方
【编者按】驾驶投保车辆撞了自家人,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当事保险公司翻出“免责条款”拒赔。有律师认为,此属“霸王条款”,完全应该赔付。也有律师认为,免责只为了规避“道德风险”,可以理解。
车主遭遇
倒车撞伤女儿保险公司拒赔
李先生在城区某建材市场做建材生意。为了送货方便,今年2月,他买了一辆面包车,并在英大泰和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保险费用4000多元。
5月5日,他和朋友朱先生准备到高新区团山镇某货运部提货。因两岁的女儿毛毛(化名)无人照顾,李先生便将她一同带上了车。当日下午4时许,李先生将车停在货运部后,便将毛毛抱下了车。
几分钟后,李先生验好货物后倒车准备搬货,不料,车后突然传出一声惨叫。车轮从毛毛的右脚上滚了过去,毛毛的右脚鲜血直流。
他连忙向英大泰和保险公司报警,保险调查员勘验现场后称,伤者是李先生的女儿,这种情况非常特殊,将及时向公司汇报。
10日,李先生得到答复称不在理赔之列。其理由是,保险条款上清楚写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损失,不负责赔偿。
保险公司
家属不属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
撞倒自家人为何不能理赔?英大泰和保险公司保险员介绍,保险合同“责任免除”部分清楚写明:被保险机动车造成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李先生在该保险合同上签字,即视为认同了该合同条款,该公司也是依照合同规定执行不予赔偿。
多家保险公司的理赔员也都表示,开车撞伤自家人不在理赔范围。他们均认为,第三者责任险保障的是第三方的利益,保险赔款的受益人是第三方,如果是驾驶员驾车撞了自己的家人,那么保险赔款的受益人就是和驾驶员有关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
因此,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条款大都排除了以下几类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这种考虑主要是防范投保人为了获得不当得利,有意制造事故而骗取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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