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小事故不扣车 还可以获得理赔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3-04-03 12:54:42
导读:
【编者按】以前,一旦发生小事故,虽只是轻微受伤,想“私了”却依法要扣下车辆进行鉴定,少则5天多则27天,让许多车主车主叫苦不迭。今后,在厦门市思明辖区发生类似交通事故,只要双方无争议,且理赔金额在1000元内,不仅不用扣车,而且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处理不及时易拥堵以往,遇上有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尽管双方对事故事实、成因都没异议,但为了得到保险理赔,车主们只能报警,耗着待民
【编者按】以前,一旦发生小事故,虽只是轻微受伤,想“私了”却依法要扣下车辆进行鉴定,少则5天多则27天,让许多车主车主叫苦不迭。今后,在厦门市思明辖区发生类似交通事故,只要双方无争议,且理赔金额在1000元内,不仅不用扣车,而且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处理不及时易拥堵
以往,遇上有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尽管双方对事故事实、成因都没异议,但为了得到保险理赔,车主们只能报警,耗着待民警到场调解。由于有人员受伤,还得到医院诊断并开具发票。除此之外,交警部门还将扣下当事车辆进行车辆鉴定、事实调查、成因分析……前后至少要5天,最多得27天。
“小事故、长扣车”轻微受伤的小事故,耽搁了车主的时间不说,还耗费了警力。如果事故发生在高峰时段,当事车主在民警没有取证之前还不能移动现场,容易造成道路拥堵。
据统计,从1月份到现在,思明辖区共有230多起轻微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平均一天十几起的事故,如果无法快速处理,往往加剧道路堵塞。
1000元以内可当场赔
从昨日起,这种令人尴尬的状况将不再出现。
现在,此类事故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当事车主可以立即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交警到场拍下照片后,双方在《道路交通事故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交警部门不再进行耗时多日的车辆鉴定。双方签完调解笔录后就可以当场赔付。现场处理完毕后,当事车主7日内到思明区道路调处中心(莲岳路185号)的交通法庭开具《生效证明书》,便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不需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发票,当场理赔限额为1000元。赔付将计算在交强险范畴,不影响第二年商业保险的理赔金额。
如果事后伤者伤情发生变化,要提出其他理赔要求的,将由道路交通法庭承接处理,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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