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地震商业险覆盖率有限 巨灾险亟待破题
【编者按】目前我国应对巨灾的能力非常薄弱,单纯依靠商业保险的力量很难充分保障。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研究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并探索利用保险风险证券化等方式,将巨灾风险通过资本市场予以分散。
电话那头,人保财险总核赔师谷伟的声音十分疲惫,已经两夜没有怎么休息的他正要动身前往下一个查勘点。而就在前一天,他陪同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在一家农舍进行赔付时,遇上了最强的一次余震,所幸他们在瓦片坠落间安全逃脱。
各家保险公司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人保财险共接到地震报案261笔,累计已赔付15笔共计142万元;国寿财险共收到涉震报案16笔,其中车险9笔,非车险7笔。中国人寿共收到130件报案,预估赔款102万元,目前已经赔付5笔,37.34万元。太平洋保险共接到地震报案22起,包括4起寿险18起产险,保额合计约2.25万元。太平人寿已接到地震相关理赔报案5起,完成理赔2起。
“这几天都要工作是参与救援,接下来几天的赔付工作会大量增加。”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理赔总经理彭士隆表示,为了不造成灾区交通拥堵,人保目前有上千名理赔人员正在雅安外围,处于待命状态。
通融赔付
4月21日,地震次日,保监会工作组就在四川成都召集了四川省保险机构有关负责人开会,就保险业抗震救灾和理赔服务工作,要求保险理赔服务要重合同、守信用,合同责任范围内的应赔尽赔、通融赔付,赔付次序先人后物、先简单案件后复杂案件、先个人后企业,并提出10条具体的赔付原则。
事实上,各家保险公司也纷纷放宽了理赔政策。
人保集团执行“从快从宽”的通融赔付政策,包括延长报案时间、确认损失后先行预付、倒查保单等。太保首笔财产险赔案从接报案到查勘,核损,结案,不足1小时即完成理赔流程。太平人寿的首例身故理赔案结案,从接到报案到支付理赔款,用时仅两个小时。
谷伟表示,“现在只要是猪死了,就满额进行赔付,以往可能还要进行称重等环节。此外,为了满足现金赔付的需要,人保总公司还调运了大量现金到灾区。”
合众人寿于事发当日启动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通过公司官方微博积极主动寻找在雅安地震中出险的客户亲属,同时也开通了95515电话、短信报案绿色通道。中英人寿也于20日9时就紧急启动了应急预案,建立二十四小时理赔绿色通道,客户不能提供理赔资料、身份证、保单等也予以直接理赔。包括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一些保险公司也纷纷在雅安的医院门口设立了理赔服务站点。
谷伟指出,目前保险赔付主要涉及到四个方面。一是人身伤亡,包括意外险和一些医疗健康险。第二个房屋,一些人保的老客户,很早以前买了含地震责任的家庭财产保险。第三块是农险,主要包括母猪、生猪和农作物等。还有一块,就是包括电力公司、银行等一些大企业的分支机构的一些含地震责任的企业财产和工程保险。
和2008年汶川地震时相比,这一次保险业的反应快了许多,效率也高了不少。地震发生后,各公司迅速筛查客户保单信息,发出慰问告知短信逾4.7万条;太平保险、新华人寿宣布实行无保单理赔,中国平安推出理赔、保全、保费缴纳等20项服务应急举措,中国人保启用航拍无人机用于灾情查勘。“相比于此前2008年的汶川地震,此次灾害中保险行业的应对处理比较成熟和专业。” 中英人寿总裁张文伟接受采访时亦表示。
巨灾保险亟待推出
一位保险公司理赔人士指出,由于芦山所属的雅安保险密度和深度相对很低,目前理赔工作还在进行中,但估计最终的保险赔付总金额也不会太多。据四川保监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3月份,雅安市财产险保费收入为1.11亿元,同期全省保费收入为70.37亿元,占比仅1.57%。
不少与人身保障相关的寿险及意外险可以保障地震风险造成的损失,但家财险、商业车险以及企财险条款中,地震损失则一般被列为“免责”条款,使得相关损失通过保险进行覆盖的程度有限。
一位保险经纪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巨灾制度尚未建立,目前财险产品大多并未保障地震风险,需要附加。在地震频发地区,附加地震险费率较高且赔付范围窄,因此家财险附加地震险的情况较少。工程险和企财险方面,随着近几年风险意识增强,一些公司会主动提出购买地震险,但比例上相对于欧美合资公司来说还是比较小。
另一方面,相比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的巨灾保险一直缺位。这导致政府承担了较大的灾害补偿责任,缺乏市场化的应对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有利于发挥市场在巨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全社会抵抗巨灾风险的能力。
事实上,自2008年汶川地震后,关于推出巨灾保险机制的各种研究讨论就已经开展。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今年参加两会期间也提出,农业保险条例自3月1日起开始实行,下一步要重点研究巨灾险的问题。
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清华大学教授陈秉正认为,长期以来包括政府、老百姓都形成了惯性思维,即一旦大灾发生,政府财政作为救灾和重建的主要资金来源。但这种方式的可持续性堪忧,也不利于政府财政的稳健;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也比较欠缺。因此,在巨灾保险机制建立方面,政府需要发挥非常重要的主导和引导作用,其他主体也需要积极参与。
在其看来,由于巨灾保险制度涉及的部门和主体太多,一下子全国全面铺开可能难度较大,一个可选的办法是,在四川、云南这些地震风险较高的地方率先试点,然后全国性铺开。
多位资深保险业内人士接受采访时指出,目前我国应对巨灾的能力非常薄弱,单纯依靠商业保险的力量很难充分保障。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研究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并探索利用保险风险证券化等方式,将巨灾风险通过资本市场予以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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