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现场自己“DIY” 维修厂老板因骗保入狱
【编者按】汽车时代到来,车辆保险变得不可或缺,然而有些人利用一些漏洞,干起保险诈骗来。从未发生过的“碰撞事故”,从没亲笔签名的“付款委托书”,完好的零部件拆下换上坏的部件。
制造车祸现场骗取保险金
胡某是慈溪一家汽车修理厂的老板,他雇了一个员工阿柯,两人一起打理店中生意。
2011年6月,老客户徐某(另案处理)将丰田轿车开到胡某店中维修。徐某表示自己的车子被撞坏了,空调和前保险杠都坏了,前面两个轮胎也磨损的差不多了,最好“想办法帮他全车喷下漆”,然后就将车子放在修理厂。
对于徐某“想办法喷漆”的请求,胡某心领神会。
第二天晚上9点左右,胡某开始导演他的“车祸现场”。他自己开着徐某的丰田车来到桥头一条道路上,指使员工阿柯驾驶着一辆“专门”用来碰撞的桑塔纳轿车,两车摆好后,故意相撞,然后报警。
交警认定道路交通责任后,胡某将车子开回维修厂,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公司派人到维修厂勘验、定损,保险公司赔偿给他们8000余元。车子修了一下才花费5000元左右,胡某净赚3000元,而徐某则没拿出一分钱。
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刑5年,处2万罚金
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并没有持续多久,2012年8月,胡某和阿柯被抓。
两人交代了从2009年开始的多次骗保事件:2009年12月,胡某和阿柯等人在教二路制造车祸,骗取保险公司4000余元;2010年9月,在桥头故意相撞,骗取10000多元;2011年3月同样在桥头摆出车祸,骗取7000余元……
一些车主以为维修店给他们免费修,自己赚了,其实他们不知道。在这些做出来的“事故”中,为了配合“事故”,这些车被安排相互碰撞、撞水泥墩子,发生二次碰撞,维修时又多采用廉价的配件,质量没有保障,给汽车增加了安全隐患。
有些客户知道胡某进行的“破坏式维修”,但另外一些客户不知道胡某利用他们的车在牟利。
近日,慈溪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胡某、阿柯伙同他人,以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方式骗取保险金3次以上,数额较大,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胡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阿柯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胡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阿柯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0元。
专业人士:汽车骗保查处难度较大
胡某和阿柯的案件结束了,但近年来汽车骗保案层出不穷。一方面,私人维修厂老板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进行违法操作;另一方面,部分车主贪图小便宜,许可或默认自己的车去发生假交通事故。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的资深人士表示,汽车骗保查处难度较大,也是一个原因。一些不诚信维修厂搞“小损失、扩大案”,他们制造的虚假二次碰撞,有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材料,保险公司很难对事故的真假产生怀疑。还有一些修理厂“偷梁换柱”,一些无损坏的汽车部件,换成损坏的,增加赔偿额,保险公司派人勘验时,很难发现。
法官建议车主,要谨慎保管自己的身份证及驾驶证,在发生交通事故出险后,需要修车,尽量前往4S点或正规修理厂。如果车主去其他修理厂修理,应对车辆受损部位进行拍照,避免不法人员对车辆进行二次碰撞,进行骗保行为,维护车主自身利益。
这些骗保案中,最终受害的还是无辜的车主。不论车主知情与否,他们的车主在二次碰撞甚至多次碰撞后,将直接导致车辆品质和市场价值的“缩水”,而他们所做的就是为不法分子“做嫁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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