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中国总裁就巨灾保险等问题接受专访
【编者按】虽然增长迅猛,但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等问题一直是行业各方关注的焦点。在日前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瑞士再保险中国总裁魏希霆就巨灾保险等问题接受了笔者专访。
笔者:由于风险分散机制的缺失,中国保险业在巨灾风险的理赔方面经常显得力不从心,针对这一情况,行业和监管层也在积极探索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市场化机制。再保险公司在这一过程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角色?瑞士再保险在这一领域下一步有何计划?
魏希霆:巨灾保险一般是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我们把巨灾风险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对财产造成的风险,比如对建筑物、楼房等,另一个对农业的风险。
这两者具有不同的特征。对于第一个方面的业务,过去在中国地区规模并不大。但随着居民财富的聚集,和基础建设的加速,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正持续增加,即便是发生与十年前相同等级的自然灾害,也会造成比彼时大得多的损失。因此,很多以前影响有限的灾害,现在都会对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当然,中国的保险行业发展非常强劲,但从宏观层面讲,巨灾风险不应该仅由保险公司承担,而是需要建立完整有效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财政支持、巨灾保险和社会救助三方面缺一不可。但在这个体系中,巨灾保险这种市场化的机制,应该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而这正是再保险公司应该做的:我们给予本地保险公司支持,替他们承担一部分风险。事实上,瑞士再保险是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这项业务,所以对资本的利用也更加有效。
在农业和粮食领域则是另外一种情形。在中国,粮食供应和粮食安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一个再保险公司可能无法解决粮食问题,但是却可以向农民、运输环节,甚至整个产业链提供保险保障,减轻他们的损失,减少安全和生产成本方面的巨大波动。
事实上,在中国,农业保险是瑞士再保险一项非常重要的业务,随着更高的价值农业产品被生产出来,政府也在大力推进相应保险的发展,进而也就产生了对再保险产品更大的需求,在这一领域我们也正在做出进一步的努力。
笔者: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正在建设中,再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融资层面,尤其是解决偿付能力的问题上,扮演什么角色?
魏希霆:事实上,这是瑞士再保险一项非常重要的业务,但这跟行业周期有关。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有三种融资渠道增资扩股、发行债券和再保险。其中再保险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资本来源。再保险在提供资本的同时,还使保险公司能够转移风险,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在2010年和2011年的行业高速发展中,再保险的融资业务迎来了发展的窗口期。当时保险公司业务的增长速度高于其资本增长速度,给偿付能力带来了压力,导致保险公司对资本的需求增加,再保险在为保险公司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2011年以后,中国寿险业进入了平台期,保险对资本的渴求降低,偿付能力压力也降低了,对再保险的融资需求也有所收缩。但预计在保险行业再次进入发展期以后,相信这方面的需求会再次上升。
笔者:平台期持续两年多至今,寿险业目前还没有明显的回暖迹象,您认为短期内保险业能否走出困境?中国保险业2013年的前景如何?
魏希霆:我对行业前景表示乐观。寿险保险行业的增长整体与G D P增长是一致的。在2012年下半年G D P增速开始回升以后,我认为保险行业也会开始上扬。
虽然这一过程应该不会立刻显现,但能够观察到的是,市场对保险产品的需求正在转变。随着消费者自身财富的积累,他们希望获得更多更好的保障。储蓄型产品的需求正在缓慢下降,而保障型产品的需求在上升。因此保险公司也会提供与此前不同的、更多样化的产品。健康、重疾、癌症相关医疗保险产品发展迅速。而对瑞士再保险来说,消费者需求的转变也是一个有益的契机和转折点,因为这类业务正是瑞士再保险的关注点所在。
我认为寿险平台期2013年可能不会结束,但2014年寿险有回暖的可能性。非寿险领域2013年仍会有所增长,但是不会像过去那么强劲。同时,产品需求结构的调整在财产险领域也会出现。随着消费者保险意识的增强和固定资产如住房等的增加,相应的财产保险产品在未来三四年也会有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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