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索赔三点注意 出险后应及时告知
【编者按】对于投保交强险后一旦出险应如何索赔,部分市民还不很清楚。沃保网保险专家提醒市民,投保时要弄清自己购买的是哪些险种,各种车险产品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索赔时可以更方便。
据人保有关人士介绍,部分市民对于交强险仍不太了解。近来在理赔中发现,当工作人员询问出险的市民购买的是否是交强险时,部分市民只知道自己购买了车险,是不是交强险就不清楚了。而投保的是不是交强险,在理赔过程中非常重要。市民投保交强险后一旦出险,应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警方将出具调解书或事故证明,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则将告知市民索赔需要提供的各种材料。如果市民在投保时,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等其他配套车险产品都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索赔时就会比较方便,保险公司理赔也能更快捷。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的材料包括:交强险的保险单;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市民理赔还须注意,出险后通知保险公司要及时,以便理赔人员及时前来查勘。交强险条款规定,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另据了解,由于目前只有少数保险公司的网点分布较广,另一些保险公司的网点还局限在大中型城市,投保了交强险的市民如果驾车在异地出险,就可能遇到报案后保险公司无法及时查勘的情况。现在保险行业正在着手解决这个问题。此外,根据《条例》规定,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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