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夫妇财迷心窍 蓄意撞车苦果自吞
【编者按】9月20日,当原告钱军夫妇从九江彭泽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书时,满脸懊恼悔恨地回到家中。2011年4月,钱军骑着摩托车带着妻子到杨梓镇买东西,在一拐弯处与一后八轮相撞,并致其夫妻受伤,一个八级伤残、一个六级伤残。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确定后八轮司机丁胜负全部责任,钱军夫妇不负该次事故任何责任。
钱军今年46岁,家住彭泽县至杨梓镇的公路旁。2011年4月,钱军骑着摩托车带着妻子到杨梓镇买东西,在一拐弯处与一后八轮相撞,并致其夫妻受伤,一个八级伤残、一个六级伤残。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确定后八轮司机丁胜负全部责任,钱军夫妇不负该次事故任何责任。
几经协调无果,钱军夫妇将丁胜及保险公司告到法庭,要求分别赔偿俩原告各项经济损失18.5万元和34.2万元。案件经过审理、鉴定、执行等程序后,钱军夫妇从法庭领回总额51.4万元的赔款。
钱军夫妇一下子得到这么多的巨款,这些巨款是其两个人一辈子也挣不到的。夫妻俩一合计,觉得虽然受了伤,但仍然值得!正是应了财迷心窍的俗话。此后,钱军夫妇便整日在家琢磨,觉得如果找机会,“再来一次事故”,得到一次巨额赔款,就不再需要劳动,此生便可高枕无忧了!
机会总是属于刻意创造的人。2012年3月6日,钱军夫妇骑着摩托车从镇上回家,遇到前方一辆货车与大巴相会,钱军决定利用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再来一次事故”。于是,在两车相会的瞬间,钱军夫妇倒在地上,并致不同程度受伤。
钱军夫妇出院后,仍旧按上次程序起诉,要求货车与大巴车车主和保险公司赔偿夫妻俩各项经济损失31.2万余元。一审根据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确认钱军夫妇在本次事故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在调解无果后,依法判决三被告合计赔偿钱军夫妇16.1万余元。
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多。钱军夫妇认为俩人伤情虽然比上次偏低,但赔款却相差悬殊,于是,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认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后,对于钱军夫妇合理部分的损失,一审法院确认由钱军夫妇自行承担60%的责任,并无不当。于是,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钱军夫妇原计划同上次一样,大捞一笔,确不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岂不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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