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请求追缴社保费 人社局被判要求追缴
【编者按】女工阮群娣以快递形式向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要求该局劳动监察部门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并追缴社会保险费。由于超过60个工作日,未得到任何书面答复,阮群娣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不作为”。
工作9年社保缴费不足两年
阮群娣于2003年9月入职原广州市番禺区番华金银珠宝工艺厂,被安排在第十六车间工作。“可以说,我们一班姐妹把青春都献给了这家珠宝厂,可是这家珠宝厂对我们亏欠太多了!”阮群娣说。
阮群娣入职后,很长时间没有见到过劳动合同文本,是近几年才与企业签了劳动合同的。2010年7月,在员工的强烈要求下,企业才为职工参加了社会保险。阮群娣和工友们曾要求企业补缴自入职以来至2010年6月期间的社保费,但企业一直置之不理。
“今年3月4日,我以快递形式向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劳动监察申请,可直到5月11日,该局才给了我受理回执,此时,我所在的企业番华金银珠宝工艺厂已经破产,企业老板也跑路了。对此,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给我任何书面解释!”
女工状告人社局不作为
“即使从5月11日该局给我受理回执开始算起,也超过了60个工作日!”今年7月30日,阮群娣向番禺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状告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不作为”,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履行法律义务,依法查处原告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并追缴社会保险费,以书面形式通知原告处理结果。
“我每次询问,该局工作人员都说正在处理,这不是敷衍我吗?!”阮群娣说。
阮群娣的委托代理人说:“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不作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也直接影响到阮群娣的劳动权益的实现。”
人社局承诺追缴社保费
到发稿时为止,笔者获悉,番禺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诺,鉴于番华金银珠宝工艺厂第十六车间已经破产且老板逃匿,将向番华金银珠宝工艺厂第十六车间的上级单位追缴阮群娣入职以来至2010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阮群娣则决定撤诉。
获悉阮群娣“民告官”成功,一直在观望的原番华金银珠宝工艺厂第十六车间的工友们也拿起了维权武器,纷纷向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追缴各自入职以来至2010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到目前为止,有60多名原番华金银珠宝工艺厂第十六车间工人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