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妻巧用“保单”立承诺
【编者按】薛华和高阳就职于同一家保险公司,两人于“十一”结婚后,打算将婚假攒到春节一起休。蜜月尚未开始,他俩已经盘算起要送对方结婚礼物。
“不知道是不是职业病闹的,这周一下班回家,我们俩分别亮出了一份保单给对方当礼物。”高阳说,这两份寿险保单的受益人都是对方。
“毕竟寿险代表着自己的生命,把受益人指定为她,也就是把自己的生命交到了对方手中。这也算是对婚姻的一种承诺。”薛华说,二人的新房是自己父母出的首付,新婚姻法公布后,虽然妻子嘴上没说什么,但他知道妻子心里多少会有些不安。
本来是件挺浪漫的事儿,却遭到了同事的质疑:毕竟指定受益人是由投保人决定的,所以这份“承诺”就被大打折扣。薛高二人一想,觉得不无道理,于是便盯上了“爱情险”。
殊不知,这一打听才发现,坊间流传的“爱情险”保的并非爱情本身,而是个人险的连生或打包,其实质与他们的新婚礼物并无区别。
爱情险销量环比增两成
据了解,国内目前的“爱情险”都属于连生型保险,也就是夫妻双方共享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成为被保险人,同时两人又都是受益人。
另一种形式是,将夫妻二人的个人险并在一个保单上,但支付保费、投资人权益等都按个人险来执行,夫妻双方互不干涉。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保险通常都会配上一个与“爱”相关的名字,比如,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新华保险的“百年好合”、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等。正因如此,此类保险也得到了新婚人士的更多关注。
近几月以来上述“爱情险”保单销量大增,环比增长两三成。而推出不久的“百年好合”,根据已经统计出来的数据发现,10月的咨询量已较9月份上涨了两成。
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由于时下婚房多为男方购买,因此在投保“爱情险”上,保障女方权益的产品更加受宠。
离异后保单拆分或引纠纷
对于“爱情险”受宠,业内专家有不同观点,并不赞同新人们投保个险打包型险种。据介绍,此类保险除了将两个人的保单凑在一张保单上以外,其余与个险并无不同,但如果夫妻双方离异,各自想要拿回保险,还需要双方协调并进行保单拆分。这时,一旦某方不配合,另一方就会很被动,难以拿到自己应得的部分。
此外,专家还提醒年轻人,投保时应将保费控制在其年薪的10%至15%,最好不要超过20%。不然,交起保费来会很吃力,保障变成压力就得不偿失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