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制度寻转型创新 寿险公司尝试稳福利增保障
【编者按】“广增员、高脱落、低素质、低产能”--在日前发布的《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征求意见稿)》中,保监会措辞严厉地指出保险行业步入了一种恶性循环的“怪圈”。而营销员体制的弊端日渐突出,保监会将选择在局部地区进行力度较大的营销员改革试点,试点地区的新增营销员将可能由行业惯例的“代理制”转为“员工制”。
据了解,华泰人寿代理人渠道开展业务仅两年,人均产能就达到了同业相似规模公司的数倍,保单第二年继续率达到95%,各项考核均名列全系统第一……“2010年6月,在经过长达8个月的市场调研后,我们才开始了个险渠道的创建与业务开展。 ”陈忠德回忆说。
长期以来,由于传统保险营销人员大多采用代理制,他们的社会身份比较模糊。近期,保监会也提出保险营销体制初步的改革思路和措施,有意采用“员工制”取代目前的“代理制”,这无疑是针对当下保险营销员的生存现状而做出的前瞻性规划。
“我们设立了无责津贴,在岗营销人员都可以享受,而且这一津贴完全不跟保费挂钩。对于员工制营销人员而言,还可以享受到与正式员工一样的待遇,包括‘五险三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在这样一套制度设定下,我们的个险营销员对华泰人寿上海分公司产生了很强的社会归属感,其职业黏度和忠诚度也都不断提高了。 ”
对于陈忠德而言,令他颇感骄傲的是,在原本流动性极强的保险营销人员圈子内,两年来,华泰人寿上海分公司的个险营销员基本没有主动跳槽的,同业也很难挖他们的“墙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虽然在福利待遇上。我们给予了一线营销人员相当稳定的福利保障,但是在业务拓展和专业素质培育上,华泰人寿上海分公司对营销人员却是颇为严格的。比如,我们要求每个销售人员都要做好每一次的拜访记录,而且这一记录每天还要上交主管和公司层面审阅。同时,对于这些拜访记录,公司层面会派客服人员做100%的电话回访,以便随时督导营销人员的行为必须合规,同时不能对潜在客户造成不必要的困扰等等,一方面向消费者表明公司的友好态度,一方面也是便于在消费者和营销人员之间建立一座多方位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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