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保监局、银监局联手防治银保销售误导
近日,为了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经营行为,防范银保业务领域销售误导风险,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甘肃保监局与甘肃银监局联合出台“十禁止”“四坚持”行为规范,加大对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行为的管控力度。
“十禁止”是指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在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禁止出现以下行为:一是禁止混淆产品概念,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杜绝“存单变保单”行为;二是禁止私印宣传材料,不得擅自印制保险产品宣传资料或变更产品宣传资料的内容;三是禁止夸大产品收益,不得将保险产品利益与银行存款、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或用以往利益预计保险产品未来收益,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收益;四是禁止承诺固定收益,不得就保险产品不确定利益部分向客户承诺收益,向客户保证分红险产品一定分红,或投资险产品有固定收益等;五是禁止从事诱导销售,不得以中奖、抽奖、送实物、送保险、产品停售、现金回扣等方式进行误导或诱导销售;六是禁止代替签名抄录,不得代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签名或代抄录有关声明;七是禁止隐瞒重要事项,不得隐瞒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退保费用、保单现金价值、缴费期限、犹豫期等重要事项,向保险消费者提供片面、虚假的产品信息;八是禁止篡改客户信息,商业银行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全面、完整、真实的客户投保信息,不得篡改、故意漏填投保人的回访电话、回访地址等;九是禁止行业诋毁攻击,商业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在同一网点代理两家以上保险公司产品时,不得做出诋毁、攻击、污蔑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产品的行为,不得与其他保险公司产品进行片面的收益比较,诱导客户购买保险或替换以前购买的保险;十是禁止强制搭售保险,不得在经营其他业务活动过程中,利用主导地位要求客户购买保险,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产品。
“四坚持”是指从源头上强化制度管控,坚持亮证上岗制度,银行工作人员要主动出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提醒客户对有关证件进行查询验证;坚持投保提示制度,要向客户出具投保提示书,提示购买的是保险产品,提醒客户仔细阅读并理解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坚持风险评估制度,在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要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并保存评估资料;坚持消费公示制度,在营业场所公示统一制式的《人身保险消费提示》,畅通消费者维权和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