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营销员伤不起
原本只在网络盛行的时髦用语“伤不起”,凭借其所向披靡的魄力,现在已然在现实生活中站稳了脚跟。证据之一就是年过65岁高龄的老奶奶在中国达人节目上高唱《伤不起》。“伤不起”被越来越多的人传唱,被越来越多的人当作口头禅。最近这三个字也经常挂在保险营销员的嘴上。
年近半百的魏女士在北京一家保险公司做寿险营销员,她数十年如一日地从事着这份工作,一直没有底薪,收入都来自于推销保单获得的佣金。每卖出一张寿险保单,大约可以拿20%的提成。
对保险营销员,社会上早就有这样一样误解:保险营销员卖保险拿提成,能挣大钱。对此误解,魏女士满面愁容地解释:实际上大多数的保险代理人收入并不高,甚至连起码的‘三险一金’都没有,保障还不如农民工。
翻翻魏女士2011年的“工资单”,看到她的收入并不是很稳定,高的一个月收入一万元出头,低的时候只有3000多元。一年平均下来,每月收入大约在5000元左右。最令人惊讶的是,她的“工资单”里并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些项目,反而在一般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外,还增加了营业税、教育附加等其他税费扣缴项——保险营销员伤不起。
在国内,保险营销员的地位确实不咋样。魏女士一肚子的苦水:保险公司不承认我们是它的员工,就没有责任为我们上“三险一金”,提供养老、医疗等保障;税务局收税拿我们当‘个体老板’看待,营业税、教育附加税等这些原本面向企业征收的税,也就拉开了我们保险代理人的钱袋。保险营销员,你伤不起啊,伤不起。
魏女士认为,虽然自己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但保险公司对自己的管理却跟员工没什么两样。每天开会、记考勤,缺席还要扣钱。最大的区别是在福利待遇上,一提这方面我们就成了外人。就连保险产品的介绍和宣传材料,公司都要我们自己花钱买。
实际上,保险代理人承担的责任,却远远超出了“卖保险”的范畴。按理说,保险代理人拿的是“卖保单”的佣金,但保险公司却要求代理人还要为客户提供后续服务。一张寿险保单的有效期长达十几年、几十年,代理人在此期间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服务,却得不到任何报酬。“我干了这么多年保险,卖出去的保单成千上万,积攒了这么多客户,提供服务要花费我大量的时间,可一分钱都挣不着,这太不公平了吧?”魏女士说。
最让魏女士纠结的,是税赋依然沉重。去年个税改革,工薪收入者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降低了税率,税负大大减轻。而保险营销员作为非企业雇员,是按劳务报酬缴纳个税,根本享受不到这些给工薪阶层的好处。
同样一个月收入5000元,工薪阶层只需缴50多元的税,我们却要缴400多元,差得真不是一点半点。魏女士说,保险营销员是一个规模庞大的劳动群体,干的是工薪阶层的活,挣的是工薪阶层的钱,怎么就被归到“个体老板”的行列,实在是伤不起。
一个好消息是,保监会表示会对现存保险营销体制进行改革,给予保险营销员更多的保障,譬如鼓励寿险公司尝试“双合约制”。这些改革能否改变“保险营销员伤不起”的现状仍需盖棺定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