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站潜规则:买票搭售保险 保单差错频繁
别想追得上
买票搭售保险,保单差错频繁
据了解,一些汽车站在售票时,售票员除了收取车票费,还会多收1元,并提供给购票者一张印有保险字样的票据——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简称为“乘意险”)。车站方面的解释是:一旦在乘车期间发生意外,乘客除获得客运部门的赔偿外,还将获得一定数额的保险公司赔付。
多花1元就可以获得意外伤害保障,这本是一件好事。然而在很多客运企业的实际操作中却变了味:由于属于商业保险,必须是乘客自愿购买,但很多汽车站在窗口售票时根本就不解释、不告知,使得绝大多数不知情的乘客误以为是必须购买。而且,车站在售出保险时,在乘客没有出示身份证、不知道乘客准确姓名的情况下,照样出售。或者仅仅根据乘客的口述登记乘客信息,造成乘客姓名等存在诸多错误。
据了解,这种不事先告知搭售保险的行为,已经成了不少汽车站的潜规则。
“搭售保险”保险吗?
根据我国《保险法》及交通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客运的经营者投保有关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则由旅客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各水路、道路客运站点可以依据《保险法》代办旅客保险业务,但必须遵循投保自愿以及代售保险窗口与售票窗口相分离的原则。
但在实际生活中,不少地方将代售保险窗口与售票窗口合二为一,只要乘客没提前说不要保险,售票员都会随车票搭售一份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权。虽然乘客可以按照售票窗口的提示不购买保险,或者要求退还保险费,但是实际上购买了保险的乘客有的因为根本没有注意到提示,有的则是考虑到金额较小,顾虑退费成本等问题而没有提出主张。即便这种“主动销售”并不构成“强制搭售”,但是保险代理人不主动披露产品的相关信息,违反了保险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循的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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