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试点采取员工制 代理人前景被看好
目前,保险代理人队伍已超过300万人,但由于没有基本保障,很多人在卖保险的同时还在从事其他职业,这样势必会对营销员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一方面,可能会影响社会对保险业的看法;另一方面,也会降低营销员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导致问题的原因之一就是营销员的身份和基本保障问题。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日在保险中介监管专题座谈会上谈及了这一看法。陈文辉表示,鼓励公司有选择地确定劳动关系,或采取多种灵活劳动用工方式,提高营销员收入和福利保障。研究借鉴台湾的教训和经验,在当前旧体制很难大动的现实情况下,鼓励寿险公司尝试“双合约制”,即保险公司与营销员在原有代理关系基础上,再签订一份最基本的劳动用工合同。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少数保险公司试点采取员工制,大童、华康等专业保险中介也采取“双重”制度,与大部分营销员签订代理合同,与小部分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看出,营销员一旦有了合同约定,就意味着将有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相关保险专家表示,相对而言,提高保险营销员的基本保障,这对社会精英将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有利于提高营销队伍素质,有利于完善营销环境、减少误导行为。但不可否认的是,300万营销员如果转为正式员工,而绝大部分又没有绩效,对于营销队伍庞大或缺乏盈利能力的保险公司而言将是极大的压力。
不管怎样,营销员有望成为正式工的消息还是让营销员充满信心、看到希望。多个角度看,此举利大于弊。第一,有助于净化行业不正之风。营销员成为正式工之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销售误导行为的出现和降低诚信缺失的现象,社会和客户的口碑也会随之提高。第二,有助于减少人员流失。营销员一旦有了一定的基本保障和身份,就不会轻易离开,这样公司的业绩就有了保障,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第三,有助于提高营销员素质。有些公司将营销员纳入正式工的标准是必须业绩达到多少,或者对公司有一定贡献的人员,也就是说,必须有一个标准,这才能带动广大营销员的积极性,从而让营销员不断自我提高,不断学习创新。
不可否认,如果营销员能成为正式工,那么代理人的职业前景将会被社会看好,并且将有更多人投身保险业,加入保险代理人大军中,收获更多成功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