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尽快遏制电销扰民严禁非法买卖客户信息
【编者按】继北京、厦门建立保险禁拨平台之后,这一机制将有望继续推广。昨日(12月20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尽快遏制电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保监会称,近期受理的电话销售投诉急剧上升,投诉主要反映电销人员不分时段拨打、违背消费者意愿反复拨打和电销人员态度不好等问题。这不仅影响了社会公众正常工作生活,也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社会形象。为了尽快遏制电销扰民问题发生,所以下发该《通知》。
《通知》所称电话销售业务,是指保险公司通过自建或使用合作机构的电话呼叫中心,以保险公司名义或者合作机构名义致电客户,经客户同意后通过电话方式介绍和销售保险产品的业务。
保监会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尽快建立完善电销电话号码屏蔽制度,同时各保监局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指导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建立电销禁拔系统,避免客户拒听一家保险公司后又被其他公司拨打的情况发生。
《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电销核心业务系统中必须具有号码屏蔽功能模块。对于表示拒绝继续接听、明确要求请勿再次拨打的客户,电销人员应将号码在电话屏蔽系统登记,同时设定不少于1年的禁拨时限。
同时,各保监局可结合实际情况,指导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建立电销禁拨系统,设立行业共享的禁拨数据库,避免重复拨打情况发生。
针对目前各种客户信息泄露的情况,《通知》还严禁非法买卖使用客户信息。明确表示,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泄露在保险业务活动中知悉的客户的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严禁通过商业手段购买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社会公众的信息,严禁将保险消费者信息资料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交换使用,严禁其他任何非法管理和使用社会公众和保险消费者信息。
此外,将对各公司电销扰民类投诉进行专项监测分析,对于疏于管控、处置不力,电销扰民投诉量居高不下的机构,将组织开展专项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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