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指定保险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优于法定
【编者按】被保险人身故后,因保单受益人没有填写,容易造成保额分配纠纷。因此广大投保人需要注意了,买保险必须写明保险受益人,避免日后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2006年,马女士为跑运输的丈夫购买了一份意外保险,保额为30万。2010年,两人离婚。今年10月,其丈夫因交通事故身亡,因该保单没有填写指定受益人,所以理赔金为其丈夫父母所有。虽然之前的保费由马女士缴纳,但这份理赔金最终由“法定”受益人所有。
购买保险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险合同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受益人。填写受益人也是有讲究的。
指定受益人优于“法定”
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指定受益人为保单人填写的受益人,而法定受益人为法律上认可的财产继承人。
一般来说,只要受益人是指定的,最终被保险人一旦死亡,指定的受益人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是“法定”的,情况就不同了,人身保险金被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其人身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后,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也就说,若是“法定”,如果被保险人生前负有一定的债务,人身保险身故金首先是用于偿还其所负债务,剩余的金额部分才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多数人搞不清受益人
据了解,很多买保险的客户都分不清楚受益人该写谁?
因为在买保险时保险受益人可写孩子,也可以写除孩子以外的其他人。“为子女买的保险,受益人究竟写谁比较好?”
据了解,人身保险的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一般分为“身故受益人”和“生存受益人”。身故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父母为子女买保险,身故受益人一般为家长,而生存受益人一般是被保险人本人。
保单可延续责任与关爱
最合理的方式是,作为身故受益人,如果父母没有生存至保障期满,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又未及时变更这份保单的身故受益人,则身故受益人将自动变更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可能是被保险人的配偶或子女),即有可能是投保人的孙辈。可谓一张保单延续了三代人的责任与关爱。在投保时,父母就应考虑到这一点,不应把自己定位为永远的受益人,而应把保险作为一份留给子女持续的关爱。
所以说,投保人对保险受益人最好是指定,而非“法定”,如果是指定,受益人就可以得到保险赔偿,而“法定”就不一定了。在此,提醒投保人在签署保单时,最好写明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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